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政编码:048026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www.***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二条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织和实施、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文秘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2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50 | 500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20 | 5000 |
4 | 服装设计 | 三年 | 专科 | 文、理、艺 | 10 | 4000 |
5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6 | 商务管理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7 | 保险实务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8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5 | 5000 |
9 | 旅游英语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50 | 5000 |
11 | 财务管理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30 | 5000 |
12 | 酒店管理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5 | 4000 |
1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30 | 5000 |
14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20 | 4000 |
15 |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30 | 4000 |
16 | 矿山测量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30 | 5000 |
17 | 煤层气抽采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50 | 5000 |
18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专科 | 文、理、艺 | 20 | 6000 |
19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20 |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家纺方向) | 三年 | 专科 | 文、理、艺 | 10 | 4000 |
21 | 设施农业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2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塑性成形技术方向)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20 | 4000 |
23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24 | 图文信息技术 | 三年 | 专科 | 文、理 | 10 | 4000 |
25 | 音乐表演 | 三年 | 专科 | 艺文、艺理 | 20 | 6000 |
26 | 编导(舞蹈方向) | 三年 | 专科 | 艺文、艺理 | 20 | 6000 |
27 | 主持与播音 | 三年 | 专科 | 艺文、艺理 | 20 | 5000 |
28 | 戏曲表演 (上党梆子方向) | 三年 | 专科 | 艺文、艺理 | 50 | 6000 |
合计 | 600 |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山西省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第五章报名
第五条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于3月12日至3月18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下载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具体地点和时间将于4 月1日前在网上公布。现场信息确认时,要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2)高考数码像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网上报名号)。
(3)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会考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结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符合2012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由县(市、区)招办复印并加盖公章后密封的《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
第六条 报名咨询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xjczy. cn)。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190867,0356-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第六章考试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12年4月1日至10 日。考试地点将于4 月1日前在网上公布。
第八条 考试方式:采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面试”的形式;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专业采用“毕业生结业成绩+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的形式;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播音类专业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省联考或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的形式。
第九条 考试内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业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面试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专业专业测试内容为: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念白、唱腔、技能展示,满分为100分。
第十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折合分×30%+面试×70%的模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专业使用“毕业生结业成绩折合分×30%+专业测试成绩×70%的模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播音类专业,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折合分×30%+省联考或省统考成绩×70%的模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一条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符合2012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时出具相关证件,经审核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2年4月20日至23日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三条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八条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92646。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 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每人300--2000元/年。
学院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实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专业的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每人1000-4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
学院为贫困生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五百个。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2190867、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网址:E-mail:zsjyc@***
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