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方向 | 课程方向 | 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师范) | / | 120人 |
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 音乐理论课程班(音乐学、作曲、视唱练耳) | 35人 |
音乐应用课程班(音乐编辑与录音 、音乐事业策划与管理、音乐文学与批评) |
表演 |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 | 声乐(美声、民族) | 30人 |
钢琴、手风琴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民族打击乐) |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打击乐) |
舞蹈学 | 舞蹈学(非师范) | / | 32人 |
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考试内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② 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③ 视唱练耳 | 3月2日 | 面试: 3月3日 音乐文化学笔试: 3月4日 |
音乐学 (音乐文化学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视唱练耳 ③ 笔试:乐理、音乐文化常识 |
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视唱练耳 |
舞蹈学 | ① 基本功 ② 形体测试 ③ 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 3月5日 | 3月6日 |
注:陕西省考生参加2012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cn E-mail:jwzb@***.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校区)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乘坐616路公交车可到达我校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原标题:2012年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