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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04月22日11:37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基本信息

 江苏省招生代码:1996 国标代码:13110

 学院全称: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

二、学院简介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城高教园区,拥有500亩独立校园,7万平方米校舍,环境优雅,交通便利,设施先进,师资充足。由于有鱼化龙集团的全力资助,收费低于其他同类高校。学院下设四系一部,开设15个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四大学科门类,是一所以财经、建筑类专业为龙头、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高职院校。

   学院秉承“多元集纳、自强创新”的办学理念,与鱼化龙集团所属高校紧密协作,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学院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式办学,内外结合,校企结合,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推行多证书制,为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学院所在地宿迁市地处陇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宿迁地处陇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交通十分便利,水陆干线四通八达,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京沪、宁宿徐、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著名的水乡、花乡和名酒之乡。

名师执教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纳高层次人才,形成了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强的教师队伍,其中大部分教师具有多年高校教学工作经验,另一部分是年富力强的博士、硕士和优秀青年教师。各专业均配备有学科带头人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骨干,各门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配备有讲师以上的专任教师。坚持名师执教,严谨治学,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就业保障

   学院培养学生主要满足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人才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方向,增强学生就业与创业的竞争力。

鱼化龙集团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大连等地建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设立毕业生创业基金,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学生毕业前均可自由选择以上地区参加实习,在基地老师指导下谋求合适的工作岗位。学院注重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一些校外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建立“厂中校”,利用他们提供场地和设施来作为我们学生的实验实训课程的基地;同时,学院联系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或聘请企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专业指导、开设讲座等;主动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由企业进校选拔编班,用行业标准介入培养。目前,已与宿迁华夏建设集团、淮安中央新亚集团、京东商城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订单培养人才,提升了学生的就业保障。

   学院在教学中过程中还实行“双证书”制度,把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下一步,我院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校中厂”,使“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实践教学成为常态化,逐步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条龙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二、招生专业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入学

 根据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我院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江苏省籍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考生在综合素质的某一方面优势明显、等级良好,在提前向我院提交了附加说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可以在统一填报注册申请后优先录取。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控线,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我院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编导专业:我院承认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影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并颁发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合格证书。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7、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8、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9、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1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项目

 1、学 费:艺术类:8600元?学年;普通类:7600/学年。

 2、住宿费:4人间1500/学年;6人间1200/学年

 8人间1000/学年

七、助学政策

 学院奖学金:3000/学年

 国家助学金:3000/学年

 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学年

 省政府奖学金:2000/学年

 生源地贷款高金额:6000/学年

 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扶助家庭困难学生

 八、毕业证书

 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 

  编:223800

  址:www.*** 

  箱:cjsiu@***

 院办电话:0527-80805128 80805108(可传真)

 招办电话:0527-808051888080517784258898

 8080517580805199(可传真)



原标题:2012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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