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及時間安排
1.報名基本要求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
(1)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2)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應屆考生,且願意按照內地高校要求完成相應學制學習;
考生所持證件需在有效期之內。
2.報名方式及錄取流程
2012年2月20日-3月5日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路服務平臺(http://www.***.cn/lzbm/ks/index.jsp)進行網路預報名。
2012年3月26日-31日,對學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公佈複試名單;
參加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屆考生,其香港中學會考的科目須達到六科(含)以上,其中:中、英、數為必考科目;會考成績應在5A(含)以上(中、英等科目“5*”相當於A)。我校根據其會考成績及其他報名申請材料擇優給予複試機會。
參加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屆考生,我校根據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擇優給予複試機會。
2012年5月上旬複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012年5月15日前公佈預錄取名單;
2012年8月20日前公佈終錄取名單。
二、錄取原則
1.參加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屆考生:
根據香港會考成績、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及複試成績擇優錄取。
2.參加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屆考生:
參考後附《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擇優錄取。
三、學費和其他費用
香港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原則上與內地學生同住,費用與內地學生相同。
四、獎助學金制度
被錄取的香港免試生將自動獲得清華大學設立的香港免試生專項獎學金,本科生在讀期間學費全免。為鼓勵香港優秀學生到清華大學學習,香港恒基兆業有限公司設立“李兆基獎學金”,用於資助被清華大學免試錄取的香港學生。
除上述獎學金外,香港免試生在讀期間還可申請清華大學其他獎學金。
五、聯繫方式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號; 郵遞區號:100084
電話:(8610)62786714 傳真:(8610)62782061
諮詢郵箱:zsb@***.cn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www.join-***.cn
附件: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doc
原标题:2012年清華大學香港地區免試生招生簡章(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