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区外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2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2、音乐表演2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3、舞蹈专业10名(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2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 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 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术科加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1月28日―29日 | 1月29日―30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 | 1月30日―31日 | 2月1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 2月4日― 5 日 | 2月6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广东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 2月12日―13日 | 2月14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六、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表演: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清唱,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也可以是练习曲);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60%、模唱40%)。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兴表演10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陆www.***.cn查询术科加试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文化课达到各省市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2月
原标题: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区外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