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研【2011】12号
关于做好推荐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4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引导高等教育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2年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不断创新推免生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2012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见附件1),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能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1、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执行。
4、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院系和学校推荐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
三、推荐办法及日程安排
1、9月16日前,各学院成立推荐评审工作小组,组织推荐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9月23 日前,各学院推荐评审工作小组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进行综合测评,择优推荐,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必须在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10月7日前,各院系对推荐免试候选人进行复试,确定拟推荐及接收名单(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也同步进行)。
4、10月8日前,各学院上报材料(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名册),研究生院汇总整理。
5、10月14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录取人选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示。
6、签订《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7、10月20日前,推荐免试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信息。
8、推免生体检 (时间待通知) 。
四、其他事项: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院系一定要将此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向学生传达与公布,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重视发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推免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处。
2、各院系应加强对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复试形式由各院系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录取。
3、各学院推荐免试名额的分配应考虑到重点学科建设以及部分传统长线学科发展的需要,推荐到这些学科的学术型研究生数量予以倾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5、申请推荐免试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就不得以出国、就业等任何理由提出放弃。确定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时,推荐免试生应与学校签订《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6、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录取。
附件:
1、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指标方案
2、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4、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名册
附件下载网址:http://gsnfu.***.cn/
二○一一年九月
附件一:
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指标
院系名称 | 学术型推荐名额 | 专业学位推荐名额 |
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 | 17 | 3 |
化学工程学院 | 12 | 5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9 | 10 |
木材工业学院 | 11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8 | 9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4 | 5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 | 5 |
风景园林学院 | 3 | 4 |
理学院 | 2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5 | 8 |
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 | 3 | 5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3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4 | 4 |
合计 | 99 | 77 |
附件二:
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外国语种 |
| 外语 水平 |
| 平均学分绩点 |
| 同专业排名 |
|
体育达标情况 |
| 是否定向或委培生 |
|
填报专业志愿 | 院校 |
|
专业 |
|
获奖学金情况 |
|
被评为三好学生情况 |
|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情况 |
|
特殊表现说明 |
|
成绩审核意见 | 审核人: |
获奖情况审核 | 审核人: |
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
注:报考专业名称请按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名称填写。
附件三: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
乙方:南京林业大学
(授权委托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京林业大学各学院签定本协议)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本科生勤奋学习、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同时考虑考生的切身利益,公平竞争,规范操作,加强监督,高质量地完成全校推荐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学校申请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资格,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后,应服从学院和专业安排,注重培养科研意识,按时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甲方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后,不得放弃硕士生免试入学资格,并承诺不再参加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毕业分配。
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研究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或者其他因甲方的原因未能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构成违约,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放弃硕士生免试入学资格的,乙方有权将甲方户口和档案转移至甲方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除下列情形外,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办理相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手续:
(1)甲方丧失免试入学研究生资格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第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授权委托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京林业大学各学院签订本协议。双方均无异议。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身份证号: 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
2011年 月 日 2011年10月 日
原标题:2012年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