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盐城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下达:职业中专计划招生5770人,职业高中计划招生6990人,面向普通高校对口高考的综合高中计划招生5710人。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此次计划的下达,充分考虑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高素质劳动者、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
据了解,6月1日至5日统一进行纸质的《盐城市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表》的填报工作;6月10日至13日,考生在纸质志愿表基础上进行网上填报,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盐城市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表》中填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考普教师范类的考生,如预计不能被普教师范类学校录取的,也必须填报职教类志愿。各地招生部门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正确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及时、完整地向初中毕业生公布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保证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某一类志愿或某一所学校。
各地、各职业学校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并计入当地年度招生统计和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统计范围。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到盐城跨地区招生,必须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
通知还明确指出,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中职学校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向招生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各种“回扣”等。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各种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凡未经公布,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得招生。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偿招生、索取回扣、非法招生等问题,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停止招生,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陈雪峰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