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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2016年03月31日14:13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
(江苏以外省份统招)
 
学校全称: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0958 (全国代码)
学校性质: 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 1912 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全国第一所纺织学校 —— 南通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一百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 3 个,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 “333 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 “226 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拥有 10 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示范性实训基地、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 105 号,邮编: 226007
 
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 、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要求。
4 、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6 、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7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 、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0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特困补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 260 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七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9 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同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士·科文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时可出国攻读本科学历。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普通类 4140 / 年;艺术类 6800 / 年;中外合作办学类 10000 / 年。
2 、住宿费: 500 —1200 / 年。
五、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13-810500110513-81050057 (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 0513-81050007
学校网址: www.***.cn
招生网址: zsb.***.cn
E-mailzhaoshengban@***.cn
招生宣传微博:
招生咨询 QQ 群:


原标题:201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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