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和“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精神,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这一宏伟蓝图,我院在2012年将继续招收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30名。
学前教育专业介绍
u 培养目标: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保育和研究工作的幼儿园一线教师和儿童教育工作者。
u 核心能力:幼儿园计划、组织、管理能力;学前教育能力;初步的艺术创作能力和欣赏能力;课程设计能力;学前各科教学能力。
u 主要课程: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与科学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英语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科学研究、儿童文学、自然科学基础、社会科学基础、琴法、声乐、学前美术教育与设计、学前儿童舞蹈。
招生计划:30名,各盟市均有招生计划,当报考人数超出本盟市计划时可超计划录取。
招生对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男女不限。
报考条件:须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五年制高职网上报名,中考成绩达到本盟市规定低控制分数线。
办学地点: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全程在我院学习。
填报志愿:2012年五年制高职招生继续实行全区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和《2012年中招资讯》填报志愿。
录取报到
1、2012年继续实行一年两次统一集中录取。其中,正式录取时间为 8月 9日至15日。正式录取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安排补录。补录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手续。
2、我院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填报志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同时中考成绩达到本盟市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第一次按分盟市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后剩余计划不再分盟市。
3、已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和考生报考档案,入学报到时交我院。
4、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户籍证明手续,其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
收费标准:
1.学费:前三年3000元/年?生,后两年6000元/年?生。
2.住宿费:600元/年(八人间),800元/年(六人间),1200元/年(四人间)。
3.前三年享受国家对中职生的补助政策(国家资助学生学费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每年1500元,教材费分别补550、550、100元,学生报到后地方财政拨到学校,学校发给学生)。
校址与联系方式
(一)招生网址:
(二)Ε-mail:
(三)咨询电话:0474-4875613(兼传真)
(四)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59号
(五)邮 编:012000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集宁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在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正以一种团结拼搏、昂扬向上的姿态,接受新挑战,树立新观念,谋划新发展,创造新机遇,为建设合格的本科院校而努力。
我们热忱欢迎全区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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