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章程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我院2012年继续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开展对口招生工作,为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自治区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1〕24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2〕5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12年对口招生考试高考统一报名,并选择“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选项的中职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
(二) 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3.
2012
年9月1日
前须获取中职毕业证。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2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专业计划数请访问我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219.159.83.4/zhangsen1/show.asp?id=515)。
三、报考安排
(一)报考方式
网络预报考+现场确认报考的方式。
(二)网络预报考及现场确认报考程序
1.网络预报考
考生请于
2012年 3月 10日
~
4月 20日
期间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219.159.83.4/zhangsen1/dkbm/regmain.asp)报考。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
2.现场确认
已在我院网站进行预报考的考生必须于
2012年 4月 23日
(星期一)上午8:30――18:30期间到学院园湖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等,并自行熟悉考场。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填好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以及相关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非外语类专业(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各专业)分为专业理论测试(50分)及专业实践测试(50分)。
外语类专业(外语系的各专业)只进行专业实践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需参加专业理论考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1.免考,直接赋予成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专业技能测试,直接赋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l在全国举办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至三等奖,或者具有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可以免专业技能测试。以获奖证书或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为依据,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记为:(1)技能竞赛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5分,三等奖90分,(2)自治区一等奖85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75分;(3)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技师85分,高级80分,中级75分,初级70分。
l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发明创造专利者,直接赋予100分。
l“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物资学校、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西银行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广西交通运输学校、柳州市交通学校、广西华侨学校、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商业学校、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玉林农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免专业技能测试。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根据学生在学校实训过程中的技能表现评定的技能成绩替代,成绩计为60-65分。
上述三类成绩不能累加。
2.到我院参加考试
l非外语类专业(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各专业)理论课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以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由我院负责命题并安排相应的考务工作。
l外语系各专业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我院负责命题并安排相应的考务工作。
3.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地点:园湖校区教学楼(教室待定)
|
2012
年4月24日
|
08:00-10:00 |
专业理论 |
11:00-12:00 |
专业技能测试 |
08:30-12:00 |
外语系专业技能测试 |
五、加分条件
1.运动健将。在中职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者,加20分。
2.体育或文艺特长。获国家级赛事奖项的加20分,自治区级的加15分。
3.中职教育阶段获国家或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国家级加20分,自治区级加15分。
4.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5.烈士子女加2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10分。
六、录取工作
(一) 录取分数线
按专业课测试成绩+加分成绩确定总成绩,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课测试成绩+加分成绩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专业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分数线上的考生,直至录满为止。
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获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三)预录名单公示
于
2012年 5月 7日
至
5月 14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名单。
(四) 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
5月 5日前
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候补名单
在确定预录名单后,按原计划数的10%确定候补考生名单。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专业缺额,学院将从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正式录取
5
月20日
后,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咨询及投诉受理
(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20221、5668996、5659821
(二) 投诉联系方式
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1-5650229
原标题:2012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