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师范学校创建于1958年,位于具有“全国十大魅力名镇”称号的兴安县城内,坐落在与长城齐名的古灵渠之畔,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校园环境幽雅。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国家公办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是广西首批三所具有培养中专层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学校”之一。 学生毕业时,参加考试合格,即可领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校从2004年起开办幼师班,并与广州建国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实行订单办学,现04级至09级幼师生已全部安排实习就业,学生初次就业率100%,而且待遇逐年提高。目前学校已毕业合格幼师生1000多人。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十项政策与措施已出台,各级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具备合格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目前,我校培养的幼师生已有部分人加入到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成为幼儿园的骨干教师。2012年我校幼师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人数、报名条件
面向全广西招收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凭的应届、往届毕业女生400人。
条件:热爱幼教事业、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生理缺陷,身高1.50米以上,年龄20周岁以下。
二、学制、收费
学制三年: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就读,第三学年安排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幼儿园带薪实习(实习工资为每月1500元-1800元,以后逐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包食宿)。
收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每学期学费890元及在校期间的住宿费、书费等,收取两年半学费。
三、课程开设
普通话、英语、粤语、礼仪、声乐、电子琴、电脑、舞蹈、美术、写字、手工制作、体育、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各科教学法等应用课程。
四、毕业安置及就业待遇
学生入学注册后,我校、学生及家长与广州建国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安排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任教,并签订《聘用合同》。如不能按就业协议书安排就业,将退还所收学费。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春季班从3月1日起报名,4月2日开学上课;秋季班从7月开始报名,8月23日开学。有意者到学校招就办报名注册。报名注册时交初中或者高中毕业证 、户口薄复印件(户主和本人两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各四份。
2.报名方式:直接来校、电话、寄信等方式报名。
凡报读我校幼师班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特困家庭学生还可享受免学费!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元!
兴安师范是你实现人生理想、开创美好前程的起飞台!热忱欢迎你报读我校幼师班!
联系电话:学校招就办:0773-6224899 网址:http//www. ***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就业情况答学生问
问:贵校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发什么性质的毕业文凭?
答: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国家全日制公办中等师范学校,是广西首批三所“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学校”之一, 是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摇篮。学生经过三年(含实习一年)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和全国通用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问:贵校专业情况如何?如何收费?什么人可以报读?
答:学前教育专业是我校的品牌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并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本专业结合幼儿园教育实际,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比赛,幼儿园环境布置及教玩具制作比赛。注重加强对幼儿园实习工作的研究,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每学期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见正面招生简章),低于其他学校。招收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应、历届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生。
问:贵校这几年招生情况如何?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前景如何?
答:学校建校已有五十多年历史。办学宗旨明确,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定单式合作办学模式,注重学生品德和技能的培养,专业课程开设适应社会需要,学生就业前景广阔 。近年来,学校每年招收人数在400人以上。每年毕业生供不应求,学生的实习就业率达100%。毕业生遍及广西、广东等发达地区。 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十项政策与措施》强调:“国家要加大幼儿教育的力度,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幼儿园入园率。”根据这一政策要求,幼儿园教师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各地幼儿教师紧缺,由此可见,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是宽广的。
问:贵校中专毕业生是否有机会继续深造或选择就业?
答:我校与广西师范学院、广西等高等院校建立了联合办学关系,学生可在完成中专段学习任务的同时选择在校参加学前大专学历班深造;也可参加中师对口直升学前大专学历教育。学生亦可在完成中专阶段学习任务后不继续深造,走向社会,选择就业岗位,学生毕业后既可选择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亦可选择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问:学校对特困生有何助学措施?
答:近年,我校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采取各项助学措施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学校设有专项基金用于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特困生补助金等,我校还减免学生后一学期学费。同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新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待遇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原标题:2012年桂林兴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