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发电
发电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签批 霍健康
等级 特急·明电 黔教职成发〔2012〕29号 贵机发 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
春季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力度,继续扩大招生规模,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输送力度,现就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职春季招生的重要意义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是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防止春节后初中毕业班学生流失 的一种有效手段。与此同时,部分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面临就业困难,亟需接受职业教育以提高就业技能。各级教育行政 部门、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中职春季招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中职春季招生工作的
组织和领导,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主动地抓好春季招生工作。
二、切实加强中职春季招生工作
(一)明确中职春季招生对象。中职春季招生的对象是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注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二)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和教育教学内容。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对象和就业市场的研究,根据招生对象的就业需要、市场的用人需求及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 理地开设招生专业。同时,要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合作,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做好学生就业保障工作,增强学校招生的吸引力。在教 育教学中,要针对对象的不同兴趣和特点,加强常规教学,强化实践操作,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激发学生专业兴趣,提高春季招生学生巩固率。
(三)加大招生宣传动员力度。各中职学校要深入到乡镇、社区,与生源学校开展合作,大力宣传“职校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脱贫致富道路和职业教育“就 业有路、升学有门”的办学优势,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成才事迹,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中职春季招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中职招生管理工作。按要求规范招生程序,加强招生服务,切实做好招生报名录取、注册及数据统计工作。春季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五)严肃招生纪律,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对虚假不实招生宣传、违规乱收费、实 行有偿招生、索取生源组织费及无招生资格学校实施招生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六不准”、“八公开”制度。
三、不断加大中职春季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按照合理引导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开展中职春季招生工作。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 生的政策和办法,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真实可靠,严禁虚假宣传。各中职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与生源学校和乡镇、社 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共同做好春季招生工作。中职招生工作不得影响中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在加大春季招生工作力度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开学检查工作,确保开学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