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2012年(初中起点)5学年一贯制(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简章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北海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523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市属院校
学院类型:公办
北海职业学院是北海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有本部和湖海两个校区,本部位于北海市西藏南路,湖海校区位于北海市湖海路,全院占地面积 272251平方米,建筑面积近 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近2000万元,馆藏图书28万册。
全院教职工36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教师42人,博士、硕士学历93人。同时还聘请有校外专家、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外籍教师,形成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学院设机电工程系、旅游商贸系、经济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文化与传媒系、基础学科部及社科部等七个系部,开设有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酒店管理等31个专业35个方向,其中“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及“酒店管理”等两个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及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立项项目。目前全日制在校高职生5541人。
学院秉承30多年办学的优良传统,深受海洋文化的熏陶。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08-2011年连续四年获得“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卫生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招生对象
面向广西区内招生,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初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广西常住户口。
5.外省籍迁入人员学籍条件:
外省籍迁入我区的考生,须具备我区初中毕业证书。
四、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前两年学费(元/学年) | 后三年学费(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期)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5000 | 300-450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5000 | 300-450 |
物流管理(港口物流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5500 | 300-450 |
物流管理(采购供应链管理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5500 | 300-450 |
酒店管理 | 40 | 五年 | 2000 | 5000 | 300-450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6000 | 300-450 |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 40 | 五年 | 2000 | 6000 | 300-45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五年 | 2000 | 5200 | 300-450 |
应用电子技术 | 40 | 五年 | 2000 | 5200 | 300-450 |
文秘 | 40 | 五年 | 2000 | 5200 | 300-45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0 | 五年 | 2000 | 5000 | 300-45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限男生) | 40 | 五年 | 2000 | 6000 | 300-450 |
(以上各专业学费为2011年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2012年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缴费)时间
2012年7月5日- 8 月25 日。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www.***/zs.as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
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现场(11号楼115室)进行报名申请。
3.电话报名:可拨打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779-3926303、0779- 3930301进行报名申请。
六、录取规则
(一)录取方式: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二)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
1.凡报读我院的初中毕业生,我院不再举行文化测试,以学生初中阶段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如某专业的报名数超过专业的计划数,我院将进行专业测试,择优录取。
七、教学安排
学院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实行“2+2+1”分段教学,即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学习、2学年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学习、1年企业顶岗实习。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课程学习安排在我院湖海校区,高等职业教育阶段课程学习安排在我院本部(西藏南路)。
八、学生待遇和资助
(一)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等职业教育中专学历毕业证和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毕业证。
(二)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岗位技能等级考试获得认证资格的发给岗位技能证书。
(三)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学习期间和在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期间,分别享受现行国家和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八、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海市西藏南路
邮 编:536000
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779-3926303,3930301,3926339
传 真 号:0779-3926303
网 址:http://www.***
招生就业工作处邮箱:
十、本简章由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海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原标题:2012年北海职业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