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秋国家助学金发放遗留问题公告
2011年12月15日,新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郭海峰科长带领科室员工一行6人,来我校点名检查,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和确认了11年秋季学期的助学金及免学费情况,11春、11秋学生助学金签字领取完毕,但是极少部分10级的学生,不能及时到校签字认可,参加点名。
按照助学金发放规定,没有到场领取助学金的学生,要求2011年12月23日前,由本人(带身份证)或父母(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前晚新郑市教体局资助中心领取,逾期不领卡的将限期退回财政,取消其受助资格。特此通知!
新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371-6266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