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杭州市滨文路518号
三、院校性质:国有公办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音乐类、影视表演类、舞蹈类专业计划招生合计161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影视表演类:1、影视表演 25名;2、表演艺术(演艺方向)18名
(二)音乐类:1、音乐表演81名(其中声乐方向22名,招美声、民族、通俗;中国乐器方向22名,招二胡、琵琶、阮、古筝、扬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等;管弦乐器方向5名,招小提琴、大提琴、长笛、打击乐、西洋乐器等;键盘乐器方向22名,招钢琴、双排键、钢琴调律;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方向10名,招电吉它、贝司、鼓、萨克斯、键盘等)
(三)舞蹈类:1、舞蹈表演22名(男5女17);编导(少儿音舞方向)女15名。
五、报考条件和办法
(一)凡已办理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年龄不超过23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1、参加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2、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
3、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具有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成绩优良证明。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或提供有效序号)及有关证明材料(须查验原件)于4月1日—13日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上报名,4月14—15日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现场确认,每个考生限报二个专业,每专业考务费110元。
六、考试与评分
(一)专业考试内容、分值
1、影视表演、表演艺术专业(演艺方向)
(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3)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
(4)才艺展示
2、音乐表演专业
(1)专业测试: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键盘及器乐方向演奏自选乐曲一至两首;
(2)视唱练耳:a、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 、音程、和弦构唱 c、旋律、节奏模唱 d、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3、舞蹈表演、编导(少儿音舞方向)
(1)形体、形象等专业条件(身材形象目测、软开度、弹跳力);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
(3)舞蹈动作模仿;
(4)音乐即兴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5)命题即兴舞蹈表演(编导专业少儿音舞方向);
(6)音乐节奏测试。
以上各专业考试小项目时间均不得超过2分钟,专业总分为250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语文、历史、英语三门,每门满分各为150分。考试范围参照《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大纲》(可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或来院免费索取)。
(三)考试安排
4月16日考专业,4月17日考文化。
七、录取规则
1、划定专业分数合格线(一般相当于艺术类各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线),低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占30%计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总成绩/2.5×0.7+文化成绩/4.5×0.3;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分保留一位小数。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的顺序为:专业总成绩、专业主科目成绩、文化成绩;
3、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4、某专业(方向)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50%时,可以视情况不予录满,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将多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
5、录取后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协议,在网上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6、考生不享受政策加分。
八、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九、监督举报办法
本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94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150116 87150181(工作日) (节假日) 传真:0571-87150042
网址://zhaosheng.***
E-mail: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原标题:2011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