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武汉大学!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祝你顺利开始大学之路!
综合部分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报到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小操场。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准假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正面免冠一寸登记照12张、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还需自带《户口迁移证》。
三、根据铁道部规定,新生来校时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一张从家庭所在地到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或武汉火车站的优惠硬座客票。
四、新生托运行李,应在行李显著位置标明“武汉大学”字样,并请务必注明学生的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及宿舍房间号(新生的学号、住宿安排可于8月20日开始在网上查询,网址:http://ssgl.***.cn/epstar/login/或在武汉大学主页http://www.***.cn依次点击武汉大学左侧导航栏“信息服务”-“住宿管理”,查询前请先准备好本人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
凡托运至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取回后,新生凭行李托运单在报到地点(梅园小操场)领取;破损及托运至武汉火车站的行李由新生本人到火车站自行领取。通过其他交通工具托运(特快专递、宅急送等)或邮寄的行李由新生自行领取。托运到机场、轮船码头的行李由新生自领、自带。
五、在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内,学校在武昌火车站(每天7:00-22:00)、汉口火车站(每天8:00-22:00)、武汉火车站(每天9:00-21:00)、付家坡长途汽车站(每天7:00-17:00)、宏基长途汽车站(每天7:00-17:00)设有迎新接待站,免费接送新生。新生若自行到校,
在武昌火车站、宏基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可乘564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汉口火车站和汉口金家墩汽车站下车后乘51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武汉火车站下车后可乘643路公共汽车在彭家岭站换乘515路公共汽车到达学校;
在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可乘564路、519路、413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汉阳客运中心下车可乘坐413直达学校。
若乘飞机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进入市内,然后转乘公共汽车或出租车直达学校。
(温馨提示:武昌火车站-武汉大学约4.5公里,汉口火车站-武汉大学约18公里,武汉火车站-武汉大学约10公里,天河机场-武汉大学约40公里。)
六、学校不统一配备日常生活用品、床上用品等,请新生自备。床铺的尺寸约为1.96米×0.80米。(温馨提示: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将身高超过1.90米的新生信息提供给后勤部门,订做加长床板。新生身高数据来源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供的高考体检表。)
七、请注意旅途安全,预防意外事故。
八、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确认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九、
学校为所有新生提供电子邮件服务,邮箱后缀为
@***.cn ,
邮箱空间为
500
兆,
可终身免费使用。首次使用时,请登录系统(
http://***.cn
),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
6
位数字,若证件号后一位为字母,则顺次前移一位。登录后,进入邮箱选项中的个人信息栏修改初始密码,同时设置个性化别名。
学生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部分
一、凡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所在院系学工组。
新生档案内容:
1.
高考材料(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及优录材料等)。
2.
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评语表、学籍表、体检表、体育合格证、家庭情况调查表等)。
3.
入党、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党员组织关系按如下办法接转:
1.
湖北省内
党员的组织关系须通过当地市、县委组织部或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委下属的分党委)以及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如铁路系统、金融系统)所属基层党委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2.
湖北省外
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当地市或县委组织部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请一定不要通过中学或教育局党委直接转武汉大学党委。
三、团员请准备好本人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入学后交所在院系团委。
四、如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其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上不一致时,请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1.
属于高考信息录入错误的,请新生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考生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2.
属于高考后自行更改姓名的,请新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应有原姓名页、改名后含现用名和曾用名页)、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名的证明。
3.
属于高考后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请提供原发证公安机关的更正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改身份证号的证明。
进校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请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档案室和教务部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新生,将无法顺利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无法取得学籍直至毕业文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注:《录取通知书》上的新生姓名、身份证号来源于网上录取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数据,系由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并经本人确认。
财务部分
一、2011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新生入学时按不同专业和标准预交第一学年学费,第一学年结束时按所选学分进行结算。
二、新生入校时按专业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代收和预收费三项费用。
1.
预交学费标准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含金融工程)、经济学基地班、工商管理类、法学、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地理信息系统、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自动化、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含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测控技术与仪器、遥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费标准为5850元/人·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费标准为9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
年 。
2.
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实际居住条件确定。住宿费标准为500-1500元/人·
年
。住宿地点及收费标准可于8月20日后在武汉大学网站查询,详见本《须知》综合部分第四条。
3.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代收和预收的有关费用包括军训着装费、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原则)、商业医疗保险费(自愿原则)和预收的教材费(按学期结算)、校园卡预存生活费50元(校园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给)。代收和预收的有关费用合计分别为:四年制专业1179元/人、五年制专业1229元/人、七年制专业1329元/人、八年制专业1379元/人。
以上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新生可采取下列的一种方式减少随身携带的现金:
1.
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卡的使用请仔细阅读“用卡须知”。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日前10天将现金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由学校批量扣收学费、住宿费及代收款,入学报到时学生凭存款单回执到所在院系办理有关收据查询和领取手续,但存款时需多存11元(为中国银行借记卡当年年费和卡内余款)。
2.
如当地没有中国银行,可将现金存入其他银行的银联借记卡,入学报到时直接到收费现场刷卡交费。
四、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要求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学校通过设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补助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湖北省学校专用收费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注意资金安全!
户籍部分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武汉大学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入学户口迁移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凡不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以不迁(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可以不迁)。如果户口不迁入学校,可能会遇到身份证丢失后补办、购房、毕业后去北京、上海等地就业户口无法迁移等困难;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故请慎重考虑。不迁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本人在《录取通知书》上签字声明,并注明所属院系及班级,报到后由本人将证明及《录取通知书》交学校保卫部门。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2.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3.
《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各项目栏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户口更正专用章。
4.
《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并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或随机打印(已取消户口分类的地区,可以不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
5.
新生《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编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编码出生日期一致;已发身份证的,身份证原件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必须一致。
6.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不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请直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办理。
7.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在军训期间统一办理。办理时,新生须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武汉市新生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一寸免冠光面大头照片两张,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所属院系及班级,由本人交学校保卫部门。
8.
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安全部分
鉴于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及家长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特提醒新生在入学报到以及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要注意来校旅途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特别是现金。新生在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剩余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自设密码(密码好不要用自己生日或常用的电话号码)。寝室存放现金不宜过多。请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安全,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2.
新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时,请本人或家长亲自办理,谨防非法人员以代办名义实施诈骗。学校未设任何代办点,也未委托任何人代办有关手续。新生入学的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在宋卿体育馆统一收取,其他各部门只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各迎新接待站及工作人员(包括车辆)均佩有武汉大学标志,请注意查看。
3.
谨防有人以出售商品(如“计算器”、“单放机”、“耳机”)、手机中奖短信、易拉罐中奖、借用手机、电话欠费、网络等手段进行诈骗,如发现请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同时,请注意不要陷入传销组织的陷阱。
4
注意寝室安全。由于新生来自四面八方,大家彼此间不熟悉,同寝室同学要互相关照。出门时应切断电源并锁门关窗,钥匙要随身携带。
5.
注意用电安全。在寝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请勿私接乱拉电线,谨防火灾事故发生。
6.
学校校园面积较大,依山伴水,地形较复杂,新生报到后请不要单独外出,有事好结伴同行或告诉同寝室同学自己的去向。更不要去学校周边的池塘湖泊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7.
学生入校后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谨防交通事故发生。
8.
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保卫部联系。
校园110(24小时)报警救助电话:68777110
新生奖学金及学生资助举措
一、新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录取到我校全日制的优秀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基础学科新生奖。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取得学籍以后评定和颁发(温馨提示:新生奖学金将于2011年12月颁发)。
(一)校长特别奖
对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科第一名的新生或在高中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青少年信息学竞赛者颁发校长特别奖,免交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
(二)优秀新生奖
优秀新生奖分甲、乙、丙三等。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甲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一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7%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二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7%-15%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三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高考文化分数必须达到:自然分理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5%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文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0%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标准分总分达到700分以上(不含加分因素)。对有选考科目省份的考生排名,需考虑选考科目的成绩。
(三)基础学科新生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或保送到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科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专业)、经济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人文科学试验班中未获得校长特别奖或新生甲、乙、丙等奖学金的新生,享受基础学科新生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二、资助举措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元化的混合资助体系,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1.
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形式。
2.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的无担保商业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之后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要求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3.
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现场办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入学报到手续。
4.
勤工助学
学校指导和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已经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650余个,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5.
困难补助
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的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补助)。专项补助包括: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等。
6.
学生医疗保险
学生医疗保险是保障学生医疗待遇和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我校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学校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参加保险后学生享有住院、门诊重症、日常门诊等多重医疗费报销待遇。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医疗保险,以缓解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给家庭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7.
学费减免
烈士子女、孤儿等优抚对象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学费减免。
8.
社会资助
学校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目前,我校设立了60多项专项奖学金,40多项助学金。2011年,宋庆龄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丰田助学金”,资助1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
www.***
)申请。
新加坡奖学金项目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选派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的通知》(教学司〔2011〕8号)文件通知,新加坡今年向我国提供297个本科生奖学金名额,接受我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学生毕业后将在新加坡工作6年。教育部委托我校在内的12所高校,从2011年入学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中进行选拔。经选拔合格的学生持因私护照,以自费留学方式派出(新加坡方提供奖学金)。我校名额为28名。
选拔条件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英语成绩优秀,品德优秀,适应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在16至20岁以内(即1991年1月后至1995年1月前出生)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新生如愿意作为赴新加坡留学预备人选,并征得家长(监护人)同意,请于2011年9月16日12:00前登陆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www.aoff.***.cn
)通过“
高考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提交申请。我
校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不少于奖学金名额分配数2.5倍的比例进行遴选,并推荐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新加坡方选拔。
根据往年经验,赴新留学学生在原籍办理护照时间较短,建议愿意参与新加坡本科奖学金项目选拔的新生入学时暂不迁移户口。
附:
学校各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事项 | 相关部门名称 | 联系电话 |
接站 | 校团委 | 027-6877 2012 |
新生住宿安排及查询 | 后勤保障部 | 027-6875 4108(总务管理办公室) |
发放新生托运行李 | 学生宿舍(教学楼)服务中心 | 027-6877 2143 |
转学生档案及
党团组织关系
|
招生就业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
027-6875 6175(招生就业工作处档案室)
027-6875 2755
(组织部党建办公室)
027-6877 2396
(团委组织办公室)
|
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 财务部 | 027-6875 6779 、6875 4661 、6875 2400(财务部)
027-6876 2976 、
6877 2828 、
6877 6946
(中国银行借记卡咨询电话)
|
户口迁移 | 保卫部 | 027-6877 5829 |
安全 | 保卫部 | 校内报警电话:027-6877 7110 |
学生资助事宜 | 学生工作部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
|
027-6877 2033 、6877 2350 |
电子邮件服务 | 网络中心 | 027-6877 3808 |
入学报到事项及
新生奖学金咨询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027-6875 4231 、6875 4826(招生办公室) |
附:武
汉
大
学各
院系
联
系方式一
览
表
院系名称 | 咨询电话(区号:027)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68753256 、6875331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68752685 |
信息管理学院 | 68754461 、687553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8753186 |
法学院 | 68753607 、68753624 |
文学院 | 68754326 |
历史学院 | 68754751 、68753812 |
哲学学院 | 68756935 |
艺术学系 | 68752380 、68752387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68756260 |
社会学系 | 68756396 、6875365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68754412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68752997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68752322 |
生命科学学院 | 68752734 、68756055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68778332 、68778284 |
水利水电学院 | 68774371 、68772205 |
电气工程学院 | 68774323 、68772329 |
动力与机械学院 | 68772246 、68776229 |
城市设计学院 | 68772048 、68772051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68776357 |
计算机学院 | 68775506 、68775315 |
电子信息学院 | 68778460 、68762292-8006 |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 68778115 、68778199 |
测绘学院 | 68778811 |
国际软件学院 | 68778108 、68778119 |
印刷与包装系 | 68778434 、68778436 |
医学部 | 医学部:68759391 、68759364 |
基础医学院:68759336 、68759311 | |
口腔医学院:87686158 、87686104 | |
公共卫生学院:68758749 、68759399 | |
药学院:68759905 、68759990 | |
HOPE护理学院 :68758747 、68759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