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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医药高专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2年11月02日10:02  上海医药高专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浦东新  周祝公    279 

三、层次

本科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1年自主招生计划4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 3 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文化课测试科目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目

高中生

语文、数学、英语

三校生

语文、数学、英语

正常人体学

(二)文化课和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

文化课测试时间: 2011年3月5日 (周六)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 2011年3月5日 (周六)

备注:各科目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条件: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

 、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

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

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20分。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10分。

D、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10分。

 、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C、少数民族,加3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四)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

2)高中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对外公布的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4)临床医学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主要培养乡村医生方向,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具体招收乡镇详见校园网)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去乡镇从事农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5~6(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3755206、33755214

十三、投诉电话

021-33755321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附件1

2011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其中

高中生

三校生

护理

3

文理兼收

150

65

85

护理(中美合作)

3

文理兼收

60

20

40

护理(口腔卫生)

3

文理兼收

15

8

7

护理(助产)

3

文理兼收

15

8

7

医学检验技术

3

文理兼收

17

7

10

医学营养(食品卫生)

3

文理兼收

10

6

4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3

文理兼收

15

8

7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3

文理兼收

10

4

6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兼收

30

18

12

医学影像技术

3

文理兼收

12

5

7

药学

3

限招理科

18

13

5

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

3

限招理科

18

13

5

临床医学

3

文理兼收

30

25

5(限招奉贤区考生)

合 计

 

 

400

200(含3名退役士兵)

200


原标题:2011年上海医药高专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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