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
文化课测试科目 |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目 |
高中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无 |
三校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正常人体学 |
(二)文化课和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 文化课测试时间:
2011年3月5日
(周六)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
2011年3月5日
(周六) 备注:各科目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条件: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 、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 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 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20分。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10分。 D、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10分。 、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C、少数民族,加3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四)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 2)高中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对外公布的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4)临床医学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主要培养乡村医生方向,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具体招收乡镇详见校园网)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去乡镇从事农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