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学校
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国际商务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旅游服务大类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 1993年 9月 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非沪籍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业户籍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如学籍卡等);
5)考生自愿报考我校的申请书。
三、招生范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区县学生均可报名。
四、考生报名和入学考试:
1)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携带上述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填写《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试行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
4)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所在区县参加招生入学考试,招生入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三门,总分为450分。报考我校国际商务大类四个专业需在240分以上。
五、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
1)被录取的学生需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等。
3)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按市教委相关规定,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即:父母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4400元/年及普惠金每人1500元/年(除毕业年级学生外);非双农户口,可以享受普惠金每人1000元/年(除毕业年级学生外);就读烹饪、美容美体、酒店服务管理三个专业的学生可以在享受1000元普惠金的基础上,再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专业奖励。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经批准每生每年可获500至1500的奖学金;每学年优秀学生还可获得500至1500元的振华奖学金。
六、咨询热线:50280212、50280207
报名时间: 2010年 12 月6 日起
报名地址:浦东新区龙居路87号226办公室
原标题:2011年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子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