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招,招生代码E346)
序号 |
专业名称 |
院系 |
总计 划数 |
理工 |
文史 |
学费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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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航海技术 |
航海技术系 |
16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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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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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轮机工程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16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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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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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1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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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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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船舶检验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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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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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港航管理系 |
135 |
70 |
6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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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75 |
61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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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科类限理科报考。
考生条件: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男生,船舶检验、港口与船运管理专业男女不限;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残疾;听力正常;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5.0及以上、身高1.65米及以上,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残疾;听力正常;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4.8及以上、身高1.65米及以上,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船舶检验、港口与船运管理专业考生应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标准;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志愿填报:考生须按山东省规定的专科(高职)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和填报方式(网上填报或书面涂卡)填报志愿。
录取规则:(1)按山东省规定的专科(高职)批次,网上录取;(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4)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考生可自愿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时,将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如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救专业。
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分年度缴纳。2、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检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安排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海事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3、新生的教材、卧具、校服等费用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按实结算。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
2、学院奖学金:
(1)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高分考生,普通高职500分以上,对口高职600分以上,每专业报到数的前5%,每位新生奖1000元;(2)综合奖学金: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3)院长奖学金:每人次2000——3000元。
学院实行助学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占学生总数的14%。
2、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帮助。
3、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