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1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校属各工程领域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201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布署如下。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
1、加强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学院应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工程领域应成立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本专业领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所在学院各专业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各专业领域复试工作专家小组由本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组成。
2、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国家规定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以及在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的各类违规人员。复试前,各学院需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实不属实,即取消复试、录取直至学习资格。(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3)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认真做好考生的复试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在复试中,与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学校的网站予以公示。各学院按学校确定的复试低控制线及下达的复试名单,按时发放复试通知书,按《南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精心设置复试程序,报研究生处汇总。学校在复试期间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查。要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复试质量和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复试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此外,专业课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可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工程领域特点及先前下达的方案执行。
4、认真做好拟录取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的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上报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再由研招办统一提交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各招生学院的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
5、严格执行录取限额。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要根据本院师资、教学条件等实际培养能力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本院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标准,确保录取质量。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对于超指标限制的无学位上线考生,请各工程领域招生单位要进行严格控制,制定合理的综合排名方案,以便实行淘汰。
2)对于获文学、法学类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各单位也要进行严格把关,按国务院学位办报考条件执行。
3)招生录取结束后,国家将按领域公布GCT成绩百分位平均值,若培养单位某个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5位(培养单位数少于50的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3位),将视情况暂停该领域招生。
4)对于当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应进行认真分析,属于生源问题的,应加强和企业的联系,积极组织生源;属于社会需求问题的,应主动提出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因培养单位不予重视,出现连续3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将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要恢复招生,需重新申请。
6、严格执行调剂政策。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因我校上线人数无学士学位人数较多,原则上不接收报考其它学校无学士学位的调剂生。
7、认真做好复试与录取工作总结。各学院要对考生的报考情况、拟录取情况、排序情况建立档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并报送复试与录取工作总结,学校将在此基础上报送工作总结到国务院学位办。对于录取成绩偏低的学院和考生,要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适时检查培养工作。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南华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以国家内控线为准(GCT成绩>=178分);因考虑到无学士学位上线人数太多,录取比例较少,请相关学院通知无学位考生复试时要慎重。
(二)、复试时间以及对象
1、复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2012年2月15日。(先到研招办报到,领取报到单,再到学院复试)
2、复试对象: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研究生处招生办下发的2011年上线考生名单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名单附后)
(三)、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件以及工作证(没有工作证须由单位开具介绍信);
3、本科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请各招生单位通知各领域上线考生先到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报到单,然后,由各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单位的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学历及学位证书真伪、要求的工作年限是否满足,专业是否为工科类,考生成绩单上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等。
2、复试内容。1)政治思想审查。重点考查考生在原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考生诚信度及其资格审查(既可采用100分制,亦可采用合格或不合格等方式计入成绩)。2)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在该领域的核心课程的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水平(采用100分制)。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新学科研究动态、工作经历(业绩)及其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采用100分制)。
3、录取规则。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复试内容、GCT成绩分配适当的权重以进行考生复试录取综合排名。专业课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此外,对于无学位的上线考生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国家控制指标进行排序,以便进行录取。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小组应由5~7名同一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及企业导师组成,面试中应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
2、各二级招生单位有关复试工作的时间、地点、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复试程序、录取原则及标准等相关事宜应张榜公布,并在各自互联网主页上对外公布,确使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材料领取与归档管理
(一)研究生处招生办下发招生学院的材料清单
1、上线考生报考情况表(见附件1,到研招办领取);
2、2011年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3、南华大学2011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表(见附件3);
4、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5、南华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拟录情况表(见附件5)。
(二)归档整理。所有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料由各招生学院归档以备评估检查。资料包括:
1、2011年工程硕士上线考生报考情况表(见附件1);
2、2011年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3、南华大学2011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见附件3);
4、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5、南华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拟录情况表(见附件5);
6、考生资格审查表;
7、考生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招生学院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核”以及审核人签字);
8、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笔试及复试材料(含试卷以及答卷);(专业课笔试试卷格式见附件6)
四、学费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预定为:2.4万元/三年/人;费用分二次交清,开学报到时缴纳12000元,申请答辩前缴纳12000元。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考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以及拟录名单于2012年2月15日报研究生处招生办以便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2月8日
附2:
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编号(考生不填): 此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报考工程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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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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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GCT 考试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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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GCT考试成绩 |
语言表达能力 |
数学基础能力 |
逻辑推理能力 |
外语运用能力 |
总成绩 |
总成绩 百分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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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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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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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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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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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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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成果情况 |
内容包括:获奖(级别、排名)、专利(类别)、发表论文(刊物名称、时间、排名)等。(面试时须提交有关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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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方面情况(含:参与科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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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进修情况(含进修外语)及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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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工程硕士生后设想与要求 |
包括个人、单位及今后学位论文课题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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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电话: 非工作时间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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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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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编: |
附3:
南华大学2011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学院 领域
考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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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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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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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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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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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学历 和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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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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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和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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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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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内容及成绩。(合格、不合格)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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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成绩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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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及成绩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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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复试与录取意见(含资格审查)
签字(盖学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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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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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
考生的情况登记表
培养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盖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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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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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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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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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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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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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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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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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T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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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T成绩百分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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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位或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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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理由:
领域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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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过程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领域负责人: (签字) 研究生院负责人: (签字) |
附5:
南华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拟录情况表
序 号 |
考生 姓名 |
政治考核 |
业务课笔试成绩 |
面试 成绩 |
GCT成绩 |
综合排名 |
拟录领域名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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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
注:1、政治思想考核、业务课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6:
南华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考试试卷
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第 页(共 页)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卷上一律不记分;试题均采用五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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