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金融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国内外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贸易、投资学、中央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分析、公司金融、投资银行学、银行会计、国际结算、保险学、金融工程、信托与租赁、金融营销、金融英语、电子金融概论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国内外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2、保险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现代金融、保险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投资学、再保险、海上保险、信托与租赁、金融工程概论、专业英语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3、财政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财税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财政、税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海关、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业务和管理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财政学与管理学专业知识,具备财政、税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海关、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业务和管理工作,理论基础较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投资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外国财政制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政府预算管理、财税信息化管理、社会保障概论、国有资产管理、公共管理、财税英语、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纳税检查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国家各级财政、税务、海关、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4、投资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国内外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投资学、金融市场学、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学、证券投资分析、国际投资、保险投资学、公共投资学、风险投资学、证券投资基金、金融风险管理、公司金融、个人理财、资产评估、专业英语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国内外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