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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兰州兰石集团公司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22日21:06  兰州兰石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初中、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城乡适龄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年龄不超过22周岁。要求品德优良、五官端正。
   2、身体健康,体质好,无传染疾病或者重大疾病,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弱现象。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就业安置: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与其家长签定安置就业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遵章守纪,各科成绩合格,并取得技校《毕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者,由我校负责安置就业。就业安置的去向主要为兰石集团公司的下属各单位,兰石研究所、兰州机床厂、兰州电力修造厂、兰州机车厂、兰州电机厂、兰州真空设备厂等省内大中型企业以及省外大中型企业,学校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若毕业后满一年由于校方原因未能安排就业的,我校将退还三年学费的50%。
原标题:2011年兰州兰石集团公司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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