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蒙师2011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学校主要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师资,面向全省8个市、30个县(区)招生,担负着培养我省蒙古族小学、幼儿教师及培训在职蒙古族小学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的任务,并开展涵盖全省蒙古族中小学教师的本科教育。学校坐落于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职工137人,其中教授级高级讲师3人,高级讲师42人,讲师35人,取得硕士学位和在读研究生40余人,近些年来,教师出版专著或译著数十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达百余篇。
学校现设置初等教育专业(普师、英语、语文、数学、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和学前教育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从1997年开始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办教育,办学层次为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专业有:蒙古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音乐教育、蒙医药专业、政治历史专业等。2005年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开设了留学生班,已从蒙古国招收了100余名留学生。2010年我校同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办学招收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有学员40余人。学校现有21个教学班,在校生近800人。教育生700余人。
我校作为辽宁省蒙古族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办学二十几年来,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教学:蒙语、汉语、外语三语教学,学生在不同基础上掌握蒙、汉、外三种语言文字,以适应从事民族学校“三语”教学工作的需要。
为培养适应时代需求和具有竞争能力的人才,学校加大了对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的投入,现生均计算机0.4台,生均钢琴0.3台,并备有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网络教室、可视语音室和课件制作室及校园局域网。
学校一直坚持周六上课,五年学制的时间内净增加一年的课时量,相当于六年学制;全方位开展第二课堂和科技周活动,吸引学生参加以乐器、声乐、美术、舞蹈、书法、演讲、计算机等内容的课外活动和以知识竞赛、科技知识讲座、课件制作、计算机技能大赛等为形式的科技周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学习生活井然有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确保学生成为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合格的五年制专科师范生。
●升学:①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沈阳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学生在第四、第五学年专科阶段的学习,纳入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同时注册为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并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②我校又与辽宁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对接培养专科起点本科师资(学制二年),届时四分之一左右的毕业生将通过“专升本”到本科师范院校学习。
③五分之一左右的学生在入学三年完成中师阶段课程后按辽宁省教育厅下达到我校的计划指标,通过“三升本”可到省内有关高师院校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习深造。
④同时,部分有志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入学三年后可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实现升入大学的理想。尤其是艺术、体育类专业是我校的优势,近几年我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对换的“八协”指标中的艺术和体育招生计划几乎被我校学生包揽。
⑤在校生毕业前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参加由我校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共同举办的或者其他高校的本科学习。
●助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84号 )和《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5号)和《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蒙师发[2007]38号)文件。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至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另设奖学金,奖励品行端正、学业勤奋、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毕业:“多证”毕业,全国通用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辽宁省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省教育厅发中师毕业证书;全国通用普通话等级证书;英特尔未来教育证书等。为学生就业上岗打下坚实的资质基础。
●就业:面对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岗前培训,学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近几年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十多年的办学实践证明,我校的毕业生以思想文化素质较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特点,深受服务地区和用人单位的好评,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蒙古族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建校以来,学校分别被授予“省民族工作先进单位”、“省蒙古语文工作先进单位”、“省语委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阜新市“花园式单位”等光荣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现在,辽宁蒙师正以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为蒙古族地区教育、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招生计划:
辽宁蒙师2011年招生计划(草案)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招生人数 | 辽宁省 | 备注 |
沈阳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
初等教育(蒙文) | 专科 | 5年 | 初中 | 40人 | | | | | 33人 | | 7人 | | 分市统招 |
初等教育(普师) | 专科 | 5 | 初中 | 60 | 2 | 2 | 2 | 2 | 24 | 1 | 15 | 12 | 分市统招 |
学前教育(师范) | 专科 | 5 | 初中 | 60 | | | | | 29 | 1 | 16 | 14 | 分市统招 |
合 计 | 160 | 2 | 2 | 2 | 2 | 86 | 2 | 38 | 26 | |
注:此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后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介绍:
一、初等教育(蒙文)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小学蒙语文教师和其它学科的蒙语授课教师,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通过对蒙语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学习,掌握蒙语文学科的语言艺术和表达方式。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外语(日语、英语)、体育等。
二、初等教育(普师)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小学数学、汉语文、蒙语文等学科教学的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
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美术、音乐、文学鉴赏、外语、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科研等。
三、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胜任小学、幼儿园的学前教育与管理工作,也可从事小学其它学科教学与少先队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数学、蒙汉语文、外语、计算机、历史、地理、政治、美术、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设计、视唱练耳、声乐、舞蹈、钢琴、电子琴、合唱指挥等。
原标题:2011年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辽宁蒙师)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