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问题解答
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是我省普通高校面向具有我省户籍或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单独进行的招生。为使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政策和办法,特以问答形式,就报名、考试、体检、志愿填报、奖励与照顾政策以及录取过程中考生关注的问题,进行解释与回答,以期指导考生顺利通过对口单招升入普通高校继续学习。
一、报名
1、对口单招招生范围与对象是哪些?
答: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11年对口单招什么时间报名?
答:2011年对口单招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7日。为方便考生注册入学,3月9日-11日实施对口单招补报名。
3、考生在哪里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答:报名流程包括:确定报名点,资格审核,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采集电子照片,考生核对打印后的报名信息校核表,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5、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建档号、报考科目组与专业技能选考方向、照片以及考生评语等信息。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照片、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需在“有何特长”栏填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与等级,个人特长、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建档号:建档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是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统一编排。
(3)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需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与各科的学习成绩情况。往届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6、报考科目组与专业技能选考方向有哪些?
答:报考科目组有14个:11建筑,专业方向111测量+抹灰、112测量+钢筋;12机械,专业方向121车工、122钳工;13机电一体化,专业方向131车工+电工、132钳工+电工;14电子电工;15计算机应用;16化工;17农业,专业方向171种植、172养殖;18财会;19市场营销;20旅游管理,专业方向201基础+宴会摆台、202基础+导游服务;21艺术,专业方向211艺术设计、212音乐教育、213播音主持、214影视表演、215舞蹈编导、216播音+表演、217播音+舞蹈、218 表演+舞蹈,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211,不能填报212-218;22烹饪;23汽车;24纺织服装。
7、对报考旅游管理科目组的考生有何要求?
答:报考旅游管理科目组的考生必须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证书。技能考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交技能考试考点验证确认与存档。
8、报名考生分几种类型?有何区别?
答:报名考生分两种类型,即统考考生与仅参加注册入学考生。2011年1月份报名的为统考考生,3月份补报名的为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
统考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其中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并参加统一录取;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注册入学。
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不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意愿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9、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统考考生的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
注册入学考生的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可为空)。
二、专业技能考试
1、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象是哪些?
答: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象是报名参加对口单招统考的考生。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2、专业技能考试由谁组织实施?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牵头学校是哪些?
答: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组织实施。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牵头学校如下表:
专业 | 联考委牵头学校 | 专业 | 联考委牵头学校 |
建筑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财会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 |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 市场营销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旅游管理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
电子电工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艺术 | 南京艺术学院 |
计算机 |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 烹饪 | 扬州大学 |
化工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纺织服装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
农业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3、专业技能考试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5日至21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4、专业技能考试分值是多少?如何划定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线?
答:专业技能考试分值为300分,各专业联考委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划定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线。
5、什么是专业技能成绩合格?
答:专业技能成绩合格包括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与(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后)专业技能认定成绩合格。
6、参加志愿填报与对口单招统一录取的考生,是否需要专业技能成绩合格?
答:参加志愿填报与对口单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必须专业技能成绩合格。
7、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能否申请注册入学?
答: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
三、文化统考
1、文化统考的对象是哪些?
答:所有对口单招报名考生均可以参加文化统考。参加志愿填报与对口单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文化统考。(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方向为212、213、214、215、216、217、218的考生,如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则不参加文化统考,因为无对应的注册入学院校与专业。)
2、文化统考科目有哪些?各科目考试分值与考试时长是多少?
答:文化统考科目为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类不考专业综合理论,只考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语文15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15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英语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文化统考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文化统考时间为4月23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4:30-17:00专业综合理论(艺术类考生不考),4月24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4:30-16:30英语。
4、文化统考考生须遵守哪些规定?考试违规后如何处理?
答:文化统考考生须遵守《考生守则》,考前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违规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生做出处理。
四、体检
1、体检的对象是哪些?
答:所有对口单招报名考生,包括仅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2、体检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
3、体检工作由谁负责?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社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的对象是哪些?
答: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志愿填报。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不可以参加填报志愿。
2.考生何时填报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4月26日至30日。
3.志愿填报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志愿填报的工作流程是:
(1)考生查阅招生政策,阅读参考资料,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
(2)考生填写志愿表。考生在做好填报志愿准备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和专业,并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志愿表》。
(3)市、县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学校采集考生志愿信息,并打印《志愿信息校核表》。
(4)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专业志愿、服从志愿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校核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考生志愿信息确认的意义是什么?
答:志愿信息采集后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志愿信息出现任何差错,都会影响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产生严重后果。
5.考生填报志愿需要阅读哪些参考哪些资料?
答:(1)认真阅读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报考指南》,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发布的有关对口单独招生的各类信息。
(2)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正确理解、掌握2011年对口单独招生的政策。
(3)仔细阅读《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划》。
(4)通过有关院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了解高校的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培养方向,以及进档考生的排序办法、录取规则等。
(5)了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避免因身体原因造成填报不当导致院校退档。
6.考生填报志愿时能否改变科目组与专业方向填报?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科目组与专业方向填报志愿。专业要对口,普通类不得改变科目组填报,艺术类不得改变专业方向填报,例如,报考建筑类的考生不能填报财会类的志愿,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能填报表演专业志愿。
7.对口单独招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2011年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办法。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后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及公办高收费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8.什么是平行院校志愿?
答:平行院校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几所院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
9.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有哪些区别?
答: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区别:
第一,投档原则不同。传统志愿是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平行志愿则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第二,志愿个数不同。平行志愿只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3所或5所院校)和院校服从志愿,传统志愿则设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第三,相对于传统志愿,平行志愿的填报风险减少,考生录取机会增加,高分落榜现象减少,院校断档现象减少,志愿匹配率提高。
10.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如何投档?
答: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具体办法是:分科目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填报相同院校且终排序并列(总分相同)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公办、高收费的顺序投档。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分科目组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比如某机械科目组考生甲成绩排在全省机械科目组考生的第300名,需要前面2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如下图所示)。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299名 |
考生甲第300名 |
后一名 |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下图以专科批次为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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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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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志愿 |
C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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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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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志愿 |
是否符合投档条件F |
是否符合投档条件F |
是否符合投档条件 |
是否符合投档条件F |
是否符合投档条件F |
完成投档 |
完成投档 |
完成投档 |
完成投档 |
完成投档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法投档 |
举例一,机械科目组考生乙,考分700分。机械科目组投档,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院校,假设A院校计划已投满,且投档低分为710分,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院校,假设B院校计划未投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院校,计算机不再检索C、D、E志愿。依此类推(如下图所示)。
考生乙考分700分 |
依次检索 |
院校A |
院校B |
院校C |
院校D |
院校E |
无法投档 |
完成投档 |
举例二,机械科目组考生丙,考分700分。机械科目组投档,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如果该生填报的5所院校计划均已在701分以上投满,则该生的5所院校均无法投档,若该生填报院校服从志愿,则参加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如下图所示)。
考生丙考分700分 |
依次检索 |
院校A |
院校B |
院校C |
院校D |
院校E |
无法投档 |
无法投档 |
无法投档 |
无法投档 |
无法投档 |
若考生丙填报院校服从志愿,则参加院校服从志愿投档 |
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与传统志愿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相比,平行志愿所填报的各校只是检索顺序而非位次,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总成绩的高低。以专科为例,考生是A志愿进档,还是B、C、D、E志愿进档在录取时没有任何区别。
特别提醒: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无法投档;若考生填报院校服从志愿,则参加院校服从志愿的投档。
1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招生专业类型有五种:美术专业、音乐专业、播音专业、表演专业、舞蹈专业。分五个专业类型投档。
12.艺术类美术专业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中美术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和文化统考的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13.艺术类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中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14.考生如何填报“服从”志愿?
答:“服从”志愿分为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两种。院校服从分“公办”、“民办及公办高收费”两类。院校和专业服从志愿均为无条件服从志愿,即:在符合该批次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如果选择填报了院校“公办”或“民办及公办高收费”服从志愿,则表示在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时,在本批次内愿意无条件服从到所报科目组尚未招满的相应类别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如果选择填报了专业服从志愿,则表示在未被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愿意无条件服从到所报科目组中的该校其他未招满的相应专业。
15.院校服从志愿如何投档?
答:院校服从志愿先投“公办”服从,公办院校服从录取完成后,再投“民办及公办高收费”服从。
16.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后,考生填报志愿会面临哪些风险?
答:实行平行志愿会大大降低考生填报志愿时面临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现行录取体制规定,高校可以在103%之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那么超出100%部分的考生面临被退档的危险。而且由于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这些考生一旦被退档,如果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则直接参加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如果填报院校不服从志愿,则只能进行下一批次投档。
二是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梯度带来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为考生选择同一层次学校提供了机会,但是,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并且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从而造成投档失败。
三是不服从专业调剂带来的退档风险。平行志愿的设置中,除了院校志愿,还有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设置专业服从志愿的目的在于,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院校后,如果所填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不能满足,学校就可以对填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这样可以增大考生投档后被录取的可能性。如果考生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学校无法进行专业调剂,则该考生就可能被退档。
17.艺术类技能考试兼考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技能考试兼考考生填报志愿要求如下表所示:
专业技能考试兼考类别 | 技能成绩合格情况 | 志愿填报专业代码与名称 | ||
216 | 播音+表演 | 播音合格,表演不合格 | 213 | 播音主持 |
表演合格,播音不合格 | 214 | 影视表演 | ||
播音、表演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3播音主持与214影视表演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
217 | 播音+舞蹈 | 播音合格,舞蹈不合格 | 213 | 播音主持 |
舞蹈合格,播音不合格 | 215 | 舞蹈编导 | ||
播音、舞蹈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3播音主持与215舞蹈编导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
218 | 表演+舞蹈 | 表演合格,舞蹈不合格 | 214 | 影视表演 |
舞蹈合格,表演不合格 | 215 | 舞蹈编导 | ||
播音、舞蹈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4影视表演与215舞蹈编导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18.艺术类技能考试兼考且两个专业的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为什么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填报志愿?如何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答:艺术类录取时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五个专业小类分别进行投档,艺术类技能考试兼考且两个专业的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必须归并到其中一个专业才能投档,且每个考生只能投档一次。建议此类考生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19.享受直接录取奖励政策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注意哪些问题?
答:享受直接录取政策的考生填报时间与方式与其他考生相同,如考生享受直接录取本科,则该考生的本科A志愿为其直接录取院校,B、C志愿不作为直接录取院校。(考生需要注意A志愿只能填报省属院校,不能填报部属院校。)如考生享受直接录取专科,则该考生的专科A志愿为其直接录取院校,B、C、D、E志愿均不作为直接录取院校。享受直接录取专科的考生,如其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六、奖励与照顾政策
1、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答:报名参加对口单招统考的考生可以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不享受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所获奖项可供注册入学院校参考。
2.享受奖励政策的对象有哪些?
答:享受奖励政策的对象有三类考生: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获得者,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
3.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奖励政策的前提有哪些?
答:前提有两条:必须参加对口单独招生统一报名,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对口单独招生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如未参加文化统考试,即使技能大赛获奖也不能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
4.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两条:
一是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获奖等级,可以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省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全国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如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二是根据奖项不同可以直接录取本专科院校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省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5.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是什么?
答: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6.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享受奖励政策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7.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对象有哪些?加分分值是多少?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七、录取
(一)统一录取
1.什么是网上录取?
答:网上录取是一种依托计算机及网络的无纸化录取方式。接受院校在网络系统中通过计算机直接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省教育考试院和院校在投放、接收、审阅考生档案以及录取新生等招生过程中,没有纸质档案的流通,而是依托网络系统用信息流通代替物件流通。
实现网上录取后,招生录取全过程达到了无纸化流通,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录取日程如何安排?
答: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将于5月中旬确定,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的信息。
3.录取分几个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投档线如何确定?录取线如何确定?
答:对口单招统一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在省控线上院校按科目组在103%以内调阅考生档案,调阅的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该科目组的投档线。该科目组按计划数录取的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录取线。
4.录取体制是什么?
答: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5.什么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答:同一科目组考分相同的两名以上考生,以院校投档分同时投档到同一所院校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化工类考生甲与考生乙,考分均为710分,考生甲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符合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乙不能享受优先录取政策,按志愿,甲乙考生同时投到某一院校,如果该校的化工类投档线恰为710分,且只剩下一个录取名额时,则录取考生甲,不录取考生乙。
6.录取结果如何查询?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谁寄发?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办理纸质档案移交手续?
答: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查询录取信息。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本人纸质档案,到高校报到注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从本校录取库中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档案(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它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
(二)注册入学
1、申请注册入学的对象有哪些?
答:申请注册入学的对象是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具体包括:对口单招统一录取批次的落榜生,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以及报名仅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方向为212、213、214、215、216、217、218的考生不参加注册入学,因为无对应的注册入学院校与专业。)
2、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如何确定?
答: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院校(部分专业),根据自愿的原则,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注册入学的试点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
3、注册入学是否要求专业对口?
答: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专业,须与我省高职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的专业设置相一致。中职学生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
4、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可对考生提出哪些要求?
答:院校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的考试成绩等要求。
5、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如何建立和移交?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按照对口单招的有关规定进行,与统一录取考生档案的建立与移交方式相同。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注册入学如何进行?程序是怎样的?
答: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一)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二)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三)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生计划。
7、注册入学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第一轮:6月6―8日
6月6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6月7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6月8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二轮:6月9―11日
6月9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6月10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6月11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三轮:6月12―14日
6月12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6月13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6月14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8、参加注册入学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做好哪些准备?
答: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应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注册入学的信息,按规定时间登录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的申请与确认,密切关注有关院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注册入学招生章程与要求,了解院校的招生信息。
附件: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志愿表
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区)
建档号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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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组代码 |
| 科目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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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报 考 志 愿 栏 | ||||||||||||||
批次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其他 专业 是否 服从 | 其他院校 是否服从 | ||||||||
本 科 批 次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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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办:
②民办及公办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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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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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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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批 次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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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公办:
②民办及公办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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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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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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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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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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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加统一录取的考生填写此表,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不填写此表。
考生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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