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会类技能考试考点按排在哪些学校,具体地址在哪里?
答:2011年单招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定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只设一个考点,具体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龙眠大道180号(江宁大学城)。
2、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江苏省2011年对口单招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科目组 | 各考点 联系电话 | 生源地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财 会 | 025-84685649 84685697 52710877 | 所有财会 科目组考生 | 2011-3-11 13:30-17:00 | 2011-3-12 上午9:00-11:00 点钞珠算账务 |
2011-3-12 下午13:00-17:00 电算化会计 |
3、带队老师、考生的食宿如何解决?
答: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院由后勤管理处及后勤集团组成接待服务组,为参考学校师生提供住宿服务。
⑴住宿安排:
负责人:何刚
联系电话:何 刚、徐国平、吴 博
传真:025-52710679 QQ: 邮箱:@***
参加考试的学校如需要预定宾馆,请提前咨询预定,由于江宁区公交车辆有限,好能自备考生送考车,如需要送考车辆也请提前咨询预定。
预定流程:
电话咨询宾馆酒店的具体情况和价格,了解房间预订情况。
定房学校必须盖公章于2011年3月1日前发订房传真。
我单位接到传真后,盖公章回传真确认预定。
3月4日来领取考生准考证时,请定好房的学校交纳100元订房定金。
入住流程:
报到当天,在我单位报到现场,凭我单位盖章确认的传真、订房定金收据,现金交纳房费。
凭我单位给的付款凭证去预定宾馆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宾馆酒店的房卡押金,由各学校自行付款,第二天,查好房间后自行到总台退押金。
请要求学生在进房5分钟内检查各自的房间,如有问题,立即和宾馆总台联系。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预定宾馆酒店回执
学校名称 | |
房间数 | 双床房: 间 单人房: 间 |
入住日期 | 2010年3月11日,住 晚 |
领队老师 | 姓名: 手机: |
送考老师 | 姓名: 手机: |
自备车 | 有: 没有: |
备注 | 如有人数和入住日期的变化,请及时联系 此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 |
⑵考前接待
3 月11日各校凭已确认的“预定宾馆酒店回执”到财务大厅缴费后,由专人带路去宾馆。
⑶就餐安排
3月11日在财务大厅设立“代餐券”销售点,凭券可在学院两个学生食堂就餐,用餐标准根据个人要求自定。
4、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的报名费是多少?
答:根据江苏省教育考院苏教考招{200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能考
试费按每生每门40元收取。2011年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由点钞、 珠算、会计账务处理、 会计电算化四个考试项目组成。为减少考生的经济负担,经联考委会议决定每位考生只收80元报名费。
5、考生何时缴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是否有考前教师培训和答疑?考生报名时要带哪些证件?
答:今年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内容与2010年相同,为减少各中职学校负担,联考委不再集中进行教师考前培训和答疑。 3月11日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请提前开具临时身份证或携带户口本原件,以学校为单位由带队老师统一办理报到手续。
提前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
⑴领取时间为3月4日上午:9:00--下午16:00。
⑵领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行政楼财务大厅
⑶请各送考学校派老师统一领取,缴纳考生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及《2011年财会技能考试工作手册》,联考委开具总发票(个人以准考证代发票)。
⑷领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准备:学校开具的介绍信、老师本人的工作证和身份证;考生的考试费用(80元/生); 2011年江苏省对口单招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送考学校信息反馈表
江苏省2011年对口单招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送考学校信息反馈表
说明:为便于我们做好接待和服务工作,请各中职学校于3月1日前将此表填好后发至jsjmzb@***
联系电话:025-84685697(传真)
6、如何乘车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答:考生可在火车站乘南广线(江宁大学城)至经贸学院站下或乘地铁一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有自备车学校请按交通示意图直接到江宁校区报到。
7、考生是否能提前看考场,熟悉一下考场环境?
答:我们要求参考学校提前一天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报到,每位前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都会领取到一张校区平面示意图,报名地点、实训考场、上机考场、休息候考区、用餐区等均有路牌明确标志,并在每个区域设有咨询台,随时解答同学们的疑问。
8、每位参考学生须准备哪些证件与文具,考试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每位考生进入考场需准备两证:准考证、身份证(无两证不得参加考试)
②文具需准备:透明笔袋,算盘一把,点钞沾水缸(根据个人需要),红色、蓝黑龙江色(黑色)水笔,普通计算器(不能带有财务功能)、直尺。
③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进场。
④考生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示,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⑤严禁携带寻呼机、移动电话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卷面不准使用涂改液、橡皮。答案写在草稿纸或规定的答题区域以外的地方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