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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荆门技师学院国家助学政策及奖学金

  2016年11月26日08:20  荆门技师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中职生资助政策,凡就读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为1500元/生/年,资助对象是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规定要求三年学制技校生在校期间,第一、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发放,第三年通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取得一部分报酬用于助学;二年学制技校生在校期间,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按每生每年1500元发放,第二年通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取得一部分报酬用于助学。(地市级城市户口家庭学员持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困难证明证件也可享受国家资助)

二、农村特困生减免学费政策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享受农村特困生减免学费政策1、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2、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3、家在农村地区(农业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城)初中毕业,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持户口所在村、乡(镇)、县民政部门三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4、接受特殊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定比例也可享受免除中职学费的政策)

三、移民子女减免学费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移民政策规定,为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加快移民安稳致富步伐,提高移民子女择业、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市移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荆门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荆门地区移民子女职业教育及培训的唯一定点机构,我校自2011年起面向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子女特招收应(往)届初、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凡移民子女就读我校除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农困生减免学费政策外,另外减免学费4000—5000元。

四、复原退伍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政策

根据湖北省政府和荆门市相关文件规定,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规定的政策执行。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培训期间可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资格考试)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荆门市高级技工学校是荆门市复原退伍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定点机构。

五、奖学金

目前与我校建立校企合作的企业共有七家,在学校设立“福耀奖学金”、“鸿准优秀学生奖学金”、“珠海光联校长特别专项奖学金”、“航特班奖学金”、“正源光子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学金,奖励我校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奖学金高档次高达一千元。



原标题:2011年荆门技师学院国家助学政策及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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