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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2016年10月30日18:05  湖南警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湖南警察学院是湖南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六十余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院实行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普通类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湖南基地、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学院地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19.58亩,建筑面积20.12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射击馆、模拟街区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电子取证实验室、警务战术训练基地等59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3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983万元,图书馆藏书69万册。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62人,其中教授46人,副教授144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199人。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含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电子取证方向)、禁毒学4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法学、信息安全2个普通类本科专业,以及3个普通类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000余人。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中形成了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普通类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近几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我省实行招录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院校录用的政策,公安类专业按需招生,毕业生录警优势明显。

  学院以其优美的办学环境、鲜明的办学特色、严格的管理理念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简介

 

  公安类本科专业

  (本科提前批)

  侦查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等政法部门从事侦查实践及研究工作,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高级侦查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犯罪情报学、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侦查程序、痕迹检验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警务心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侦查讯问、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等。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以及其他政法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高级治安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户政学、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安全防范技术、事故对策、单位治安保卫学、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消防管理等。

  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公安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等工作需要,能在公安机关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交通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刑法学、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汽车构造、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工程、道路交通自动控制、道路交通心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警卫、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交通管理法规、机动车管理与故障排除等。

  刑事科学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从事刑事技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高级刑事技术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学、刑事图像技术、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法医学、刑事化验、手印学、足迹学、枪弹痕迹学、工具痕迹学等。

  刑事科学技术(电子取证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有较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监察、计算机取证、计算机犯罪侦查及其他公安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高级警务网络监察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算法设计与分析、应用密码学、网络安全技术、计算机病毒原理与防范、安全认证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电子取证、计算机司法检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网络情报信息获取与分析技术、操作系统安全等。

  禁毒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等政法部门从事毒品犯罪侦查、毒品犯罪预防与控制等工作以及毒品犯罪侦查研究工作,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复合型的应用性高级禁毒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察战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侦查讯问、警务心理学、禁毒学导论、毒品与毒品检验、禁毒法、毒品预防、毒品犯罪侦查、毒品公开查缉、禁毒情报、戒毒工作等。

 

  普通本科专业

  法学: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性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合同法学、律师与公证等。

  信息安全: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信息安全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系统工程、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能够从事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信息安全研究、应用、开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性高级信息安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数据通信原理、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原理、网络程序设计、信息安全数学基础、应用密码学、计算机病毒原理与防范、数字签名与安全认证技术、网络安全基础、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电子取证、网络安全基础、安全扫描技术、防火墙技术等。

 

  普通专科专业

  文    秘: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秘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公共关系意识,能运用现代办公系统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秘书学、现代汉语、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学、公关原理与实务、办公自动化、基础写作、新闻采访与写作、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公共事务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原理与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管理学原理、社区管理、市政管理、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事故对策学、公共管理学、现代公文写作等。

  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技能,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规划设计、应用、维护、开发和管理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网络操作系统、互联网及其应用、数据库系统原理、Java语言程序设计、网络设备管理、网络程序设计、网页制作与网站建设、C语言程序设计等。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2、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和标准。

  3、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考生仅限湖南生源。

  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89年7月1日后出生),未婚。

  ③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④男生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少于45公斤,身体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 以上者为过于消瘦,两者均不能招录。

  ⑤单侧裸眼视力为4.8(0 .6)以上;无色盲、色弱和其它眼疾,听力良好,无口吃。

  ⑥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精神病,无残疾、纹身,无生理缺陷和明显异常特征。

  ⑦其他体检情况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⑧体能测试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政审合格。

  (二)报考办法

  1、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对口招生考试。  

  2、根据招考政策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填报我院志愿,否则我院无法录取。

  3、我院公安类本科专业属本科提前批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27日。凡填报了我院公安类本科专业志愿且上了我院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按我院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院和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及政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4、我院普通本科专业今年面向全国6个省、自治区招生,在各省规定的本科二批栏内填报志愿;普通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各省规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栏内填报志愿。普通本、专科志愿的具体批次和填报时间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湖南省普通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


原标题:2011年湖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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