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求实医科专修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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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9日08:58 河北求实医科专修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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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2.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承德医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 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如有多个志愿则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可考虑服从调剂考生;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护理学(英语护理方向)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以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6.承德医学院分院的招生批次以河北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7.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9.近几年被我院本部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录取的专科生学习一学期经一定程序选拔后可选派一批赴新加坡学习,获全额奖学金,毕业后新方安排工作。 10.学费:本科生3500元/人.年; 专科生5000元/人.年。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如有变动按照河北省有关财政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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