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体现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我校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已经制定了《广西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校医院、保卫处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审核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体检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

二、审查材料内容

(一)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1、现场审核。新生报到时,学院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照片等证件材料,并将以上材料认真与新生本人对照;为了配合做好审核工作,方便辨认录取通知书的真假,今年统一使用广西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报到系统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核对(具体使用方法为:登陆http://www.dean.***.cn/xsbdxt/,连接扫描枪到电脑的USB接口上,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条形码或输入考生的身份证号码,核对相关信息并选择报到、请假、放弃入学、其他原因后提交即可);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待查实核正后办理;

2、档案审核。学院要认真查验考生自带的高中档案及密封状态;对部分已通过邮寄等方式将档案发至我校的新生,学院需做好相应的情况登记,开学一周内请辅导员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档案领回。新生档案内容应包括: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党团材料等。对于无档案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各学院应告知该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材料补齐。

3、集中审核。报到两周内,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的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与可疑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提出意见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体检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由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于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请校医院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建议,并于928日前汇总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要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由学院领导签字后,于925前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条例处理。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