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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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地处江苏省省会南京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应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学习为主,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精神,中国药科大学教育学院采取了以教育为主的办学形式,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
一、办学宗旨
对医药卫生系统职工和其他行业的医药卫生工作者以及有志于献身药学事业的社会青年,进行高等药学教育,要求学生系统学完高等药学类专业的课程,达到大学本科或专科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医药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招生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习形式 | 学制 | 招生省份 |
药学 | 高起本 | | 5 | 江苏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
中药学 | 高起本 | | 5 | 江苏 江西 |
药学 | 专升本 | | 3 |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陕西 天津 山西 |
中药学 | 专升本 | | 3 | 江苏 海南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专升本 | | 3 | 广东 |
药学 | 专科 | | 3 |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陕西 |
中药学 | 专科 | | 3 | 江苏 江西 |
中药学专业专升本在香港招生,按照教育部教外港函[2003]79号文精神,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合作,招收已取得中药学专科学历或获得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中药制药及配药高级文凭”的香港居民。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其专科学历文凭学历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入学考试
参加2011年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所有专业均不加试专业课。
专业名称 | 层 次 | 考试科目 |
药学 中药 | 专科 | 语文、英语、数学(理) |
药学 中药学 | 高起本 | 语文、英语、数学(理)、物理化学综合 |
药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㈡ |
中药学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五、报名日期
201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日期详见各地招办招生公告。报考者应持身份证及有关学历证书到当地高校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六、收费标准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毕业待遇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发给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本科学生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原标题:2011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