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免学费评审细则
一、资助范围
在本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诚实守信,团结进取。
4、家庭贫困,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评选比例及要求
1、享受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我省的林甸、泰来、兰西、青冈、望奎、龙江、甘南、富裕、克东、拜泉、明水确定为连片困难地区,这些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免学费范围。这些学生含在10%以内。
3、以低保家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优先。
四、 认定程序
学校评定助学金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请各位班主任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附户籍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选,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按比例确定本班级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经班级评议初审后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3、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有关信息,上传全国中职学生学籍资助信息网,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学生基本信息、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立专门资助档案。
五、需要材料
(一)填写免学费申请表
(二)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由街道办事处以上级别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困难”字样)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惠及面广,信息量大。感谢学生科和各位班主任的配合。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以后将加倍努力,更加细致的把该项工作做得更好。
原标题:2011年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