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 )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或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以及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和名額
申請者可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為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北京交通大學對台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
三、申請和錄取程式
(1)下載填寫申請表
下載《北京交通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免試生申請表》並進行填寫。
(2)寄交申請材料
請將填寫完畢的申請表、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於2011年5月30日之前(以寄件郵戳為准)寄到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免試申請”字樣。同時將申請資料發送電子郵件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電子郵件地址見申請表)。申請資料一經寄出概不退回。
(3)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於6月上旬。具體面試安排請於6月初登陸我校招生資訊網網(網址:http://zsw.***.cn)查詢或以電郵通知。
面試地點設在北京交通大學。
四、 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個人陳述、面試表現等綜合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向有關部門核實確認錄取名單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五、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北京交通大學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9月初)來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北京交通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臺灣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六、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與內地學生住在一起,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和北京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七、聯繫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 郵遞區號:100044
電話:(8610)51688638 傳真:(8610)51688421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http://zsw.***.cn
北京交通大學主頁:http://www.***.cn
八、如有未盡事宜,招生辦公室將會在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公佈,併發電子郵件通知,請注意查看。
附:
2011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申请表下载
對台本科招生專業目錄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