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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招生就业管理职责

  2011年12月24日14:40  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招生就业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
    2、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3、指导专业部开展联合办学,开拓就业市场,并上报学校和有关部门。 
    4、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宣传材料和录取通知书,组织、协调招生人员进行招生宣传。
    5、负责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6、指导各专业部建立实习就业档案。
    7、督导各专业部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二、专业部实习就业考核 
    (一)专业部职责
    1、做好学生实习就业推荐工作。
    2、负责对高三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3、建立实习就业档案。
    4、负责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
    (二)实习就业考核(以100分记)
    1、实习推荐工作(40分):坚持“择优推荐”“双向选择”原则,做好学生实习推荐工作。
    (1)一次性推荐率达98%以上(15分,含对口高考及自主择业)。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2)专业对口率达75%以上(15分,含对口高考及自主择业)。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3)实习工资(10分)。以近几年就业形势及国内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计。
    要求:
        汽车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机电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服务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600元;
        计财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低于以上实习工资每1人减1分,不计负分。
2、校外实习学生管理(40分):
    (1)按期回访并上交回访纪录(15分):实习期内,要求对每位学生的实习回访不少于4次,同时做好回访纪录。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2)每月如实填写并按时上交综合管理处《实习安全反馈表》(15分):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3)违纪处理(10分):实习学生出现违纪现象,必须严肃对待,及时处理,凡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5分/人次;上报学校进行处理的,扣除10分/人次。
3、实习就业档案建立(10分):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4、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10分):对上一届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率不少于50%。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注:考核时间自高二第二学期末至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之日止。

原标题:2011年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招生就业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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