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香港、澳门、台湾、华侨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美术学校,有着八十多年的建院历史。是培养高质量、高
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高等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学院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代表着国家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研究的高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的影响。2010年我院继续面
向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从事美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基准学制三年。
一、报考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国外华侨;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报考类别仅限自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手续
1、报名:面报、函报均可。
面报、函报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1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2、报名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港澳台考生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华侨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返乡证复印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相当于国内专科毕业证书)
复印件;
③交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学院网上下载);
④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密封);
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一寸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⑥考生需交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以备专业初审之用,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a.报考中国画、版画、雕塑、壁画、造型基础研究、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建筑学院各专业方向、城市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报考油画方向考生必须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
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不得只交作品光盘)、论文1篇;
c.报考实验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
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创作方案一份;
d.报考“设计艺术史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
e.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交本人相关论文一篇;
f.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动画创作方向”的考生,交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
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及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一篇自编1000字左右的故事剧本。
g.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影像创作方向”的考生,交原创影视作品DVD光盘2张,一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说明: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者,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下旬在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专业未达到报考要求者,不发准考证。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查询网址: http://www.***.cn
⑧港、澳、台、华侨考生报考费人民币600元。
三、考试
1、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3、考试方式及要求:①所有入学考试(初复试)科目在同一时段内进行(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除外)。
②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初试按照中央美术学院考试统一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及时间将于3月中下旬在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③港澳台侨考生免考政治,其它考试科目与中国大陆考生相同。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费:港、澳、台湾、华侨学生:每人每学年需缴纳人民币20000元(理论专业18000元);
五、录取:择优录取。我院于6月中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住宿:在公寓住宿的学生须按照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056 64771552 传真:010-64771056
学院网址:http://www.***.cn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
原标题: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