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0年秋高中、中专招生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职教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愿望,依据劳动力市场对人才规格的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通过多方面调查论证,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科),建立专班全面负责2010年的招生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朱元庆副组长: 邹官斌邓刚
成员:田产权唐本新郑江淮邹中华孔孑乙周观宏
2、招生办公室
主 任: 邹中华副主任: 孔孑乙
成 员: 孙巧茹郭正军田石平符磊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2010年我县共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1819人,根据我校2010年秋专业设置可行性研究,今年秋我校计划招收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900人。专业设置、计划分解及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 专业 | 学制 | 人数 | 收费(每学期) |
职业 高中 | 现代农艺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机电技术应用 | 3年 | 300 | 500元 |
美术专业(工艺美术) | 3年 | 120 |
职业 中专 | 数控技术应用 | 3年 | 120 | 800元 |
机电技术应用 | 3年 | 60 | 800元 |
电子商务 | 3年 | 120 | 800元 |
计算机及应用 | 3年 | 60 | 800元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年 | 60 | 600元 |
工艺美术 | 3年 | 60 | 800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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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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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学与助学
1、国家助学:①依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政策措施,所有报读我校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统一发放的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0年秋季开始凡就读中职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工程,具体实施对象及标准依据国家规定。
2、学校助学:学习刻苦、表现较好、家庭特别困难(孤儿、父母残疾并丧失劳动力、因病因灾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学生,每月可获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高150元)。
3、学校奖学: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取我校奖学金(1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