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友谊中学)2010年
招 生 简 章
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以大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办学目标的体育特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0公顷。目前我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又是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同时,挂牌“上海市友谊中学”,附设初中、小学部。在近五十年办学过程中,我校培养出了李秋平、丛学娣、沈富麟、李国君、曹大元、芮乃伟、郭蓓、王文娟、张德英、何智丽、丁松、刘正宏、范志毅、孙雯、陶桦、王仪涵、刘子歌、庞佳颖、朱倩蔚、许昕等一大批世界冠军和体育名流,为各级各类运动队和高等院校输送了四千多名优秀运动员。学校在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基础、提高训练水平以及促进上海体育事业的腾飞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重视文化教育,近几年高考升学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一、招生对象、招生条件、培养目标
1、招生对象:本市在籍在读的青少年运动员,以及在本市注册、并代表上海参赛的非沪籍运动员。
2、招生条件:
(1)比赛成绩:近二年内(不含招生当年)在上海市青少年高级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六名,集体项目中的篮、排、足三大球获前六名,其它球类项目获前三名,或者在全国青少年高级比赛中个人和集体项目获前八名。以上个人项目本市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前八名中若有本市二线参赛队员,三线获得成绩的运动员依次递补。
(2)专项水平:达到2010年度上海市运动员二线标准所规定的本项目专项身体素质和技能测试“合格标准”。
(3)文化成绩:近一年(不含招生当年)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课平均成绩合格。
(4)思想品德: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注:需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有资格报考。对于“特殊人才”的招生,除“思想品德”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任一条件未达到要求者,须由市体育局认可的项目专家组研究决定。
3、培养目标:为本市一线运动队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高等院校和部队输送高质量的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名额
1、招生项目:游泳、田径、女子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击剑、乒乓球、羽毛球、现代五项共11个项目。
2、招生名额:200人
三、报名日期、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5月29日(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
3、具体要求:
随带所在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学籍卡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费8元,术科考试费80元(术科考试通过后,须再交文化考试考务费60元);在报名的同时,我校科研人员将对考生的生长发育、形态条件等方面进行测试评定,请考生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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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为加强上海市世博会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陪同报名人员携带好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口处登记后方可入内。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术科考试时间为5月30日(周日)上午9:00—11:30;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5日(周六全天)。
2、考试科目:术科考试内容为专项测试及100米测试,所需运动服装、运动鞋等由考生自备。文化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考试课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凡有意报考我校中专(高中)的初三学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五、录取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海市各类二线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为依据,根据我校的实际招生需要,综合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达标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及身体检查情况,对符合招生条件者择优录取。
中专(高中)阶段新生录取办法: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60%的考生凭成绩证明直接录取为上海市友谊中学学生(普通高中学籍),同时获得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中专学籍);未达到上海市友谊中学录取分数线及外地户籍的考生均录取为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学籍。
六、学制与学籍
1、学制:高中、初中、小学学制与上海市普通中、小学相同;中专学制为三年。
2、学籍:
凡被录取的初中生和小学生的学籍均保留在原校,非沪籍初、小学生学籍需挂靠在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小学升中预的学生,必须参加区县升学考,学籍转入被录取学校。中专(高中)阶段学籍分为上海市友谊中学学籍(普通高中学籍)和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中专学籍)。
七、收费
经我校录取后,运动训练所需要的伙食等费用除部分自交外,其余由国家补贴。我校中专(高中)学生收费标准参照上海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因身体原因和特殊情况不再从事训练的学生不享受国家伙食补贴和训练补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6631555×1187、56633834
联系人:张老师
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0一0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