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
男性安检员:身高1.75米以上;女性安检员:身高1.63米以上(赤足测量)。
年龄18-28周岁,汉族,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纹身,身体无明显缺陷,高中或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思想进步,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复转业军人优先录用。
二、所需资料:
(1)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政审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或有身份证编码和本人照片的公安机关的户口证明,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3)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证明;
(4)一寸免冠照片8张;
(5)党团员个人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6)农村户口需带户口簿复印件(本人一页与户口簿第一页),城镇户口需带户口簿原件;
三、培训期:
安检员岗前必须进行1-3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提供食宿费用自理;免费发放培训教材及上岗合格证。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保险福利:
(1)试用期工资:考核上岗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900元/每月+岗位补贴300元。
(2)合同期工资
农业户口基本工资900元/每月+岗位补贴400元+绩效工资300元(合计工资1600元);
城镇户口基本工资900元/每月+岗位补贴300元+绩效工资270元(合计工资1470元)。
(3)保险
公司根据北京市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为所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
(4)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满一年后,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5)安检员被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免费发放被装、制服。
(6)公司为安检员提供免费食宿。
五、工时
所有安检员的在岗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每周不超过44小时。特殊情况另行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培训安置费:3500元人民币,市场价:3500--5500元人民币
Tel:0471-42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