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
“春蕾助学行动”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财政局,妇联,市属、企事业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女童的关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财政局下发的《南昌市职业教育“春蕾助学行动”实施暂行办法》(洪教职成字[2006]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春季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春蕾助学行动”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政府资助“春蕾助学班”计划招收学生500名(具体招生名额分配见附件2、3)。
2.社会力量自筹资助“春蕾助学班”200名(由南昌女子职业学校承担)。
二、招生对象
政府资助的“春雷助学班”原则上招收具有本地户口、家庭贫困的在校初三年级的女生,由指定职业学校实行春季招生,重点资助农村贫困家庭的女孩和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女孩。
社会力量资助的“春蕾助学班”不受户籍限制。
三、受助学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提出申请:
1. 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城镇特困家庭;
2. 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
3. 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 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5. 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6. 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7. 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8. 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9. 人口较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10.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由当地出具证明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女户家庭的应届初三年级女生优先录取。
四、资助方式
前二年受助学生学杂费全免(书本费、住宿费除外),并按每人每学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贴,同时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第三学年学生通过带薪实习解决所需学习、生活费用。
五、办理程序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1)
办理程序:按宣传动员、学生申请、初中学校初审(公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市教育局审定、招生学校录取、县区和学校发放录取通知、受助学生报到等程序办理。
六、招生学校与专业
1.南昌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南昌职教中心):服装工艺与设计、茶艺、电子信息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轨道交通服务
2.南昌汽车机电学校:交通乘务、电子信息工程、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运用
3.南昌财贸职业学校:财贸会计
4.南昌女子职业学校:中国茶艺、计算机应用、酒店管理
七、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因势利导。在“春蕾助学行动”的实施中,领导重视是关键,社会关注是重点。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春蕾助学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往年开展“春蕾助学行动”的成果和做法向广大初三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的宣讲,积极营造“春蕾助学行动”的良好氛围。
2.精益求精,加强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要密切关注,成立本地区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部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把“春蕾助学行动”的招生计划分解到每个乡镇、每个初中学校、每个班级,落实到每个符合条件又需要资助的家庭。
3.积极宣传,工作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通过会议和文件形式把政策落实到位,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政策宣传一个不漏,时间安排一步不落,工作程序一个不少,让真正需要资助的家庭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招生期间学校原则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突破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及时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市教育局调剂招生计划;若学生所报专业因该专业报名人数少不能开班,由招生学校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其他专业学习;学校要做好统计工作,不同县区的生源分别单列,作为生源所在县区当年招生计划完成数。
4.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学校和各生源推荐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既要坚持自愿原则,又要防止部分学校和教师为了一己之利,擅自将需要得到政府资助的学生以各种理由限制或阻止学生报名,严厉打击招生中出现的交易行为,一经发现,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附件:
1. 2010年“春蕾助学行动” 办理程序和时间安排表2. 2010年“春蕾助学行动”招生计划分配表
3. 2010年“春蕾助学行动”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4. 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蕾助学行动”招生报名表
5. 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雷助学行动”招生汇总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2010年 春蕾助学行动 招生 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1:
办理程序 | 时间安排 | 详细内容 |
宣传动员 | 2010.1.5-2010.1.15 | 初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女生进行宣传、动员,发放申请表。 |
学生申请 | 2010.1.16-2010.1.21. | 按照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后填写申请表格,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县(区)联审 | 2010.1.22.-2010.2.2. | 由学生就读的初中学校按照条件进行逐个对照审查,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出享受资助的学生在学校张榜公示,并将符合条件者名单造好花名册加盖公章附学生证明材料上报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市属、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职成处。 |
市教育局审定 | 2010.2.3.-2010.2.4. | 市教育局职能部门审定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上报名册后,报局际联系会研究确定,然后按学生所选专业分类,抄送市中招办,由招生学校下发中招办录取通知书。 |
招生学校录取 | 2010.2.5-2010.2.6 | 招生学校按市教育局中招办确定的名单,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各县(区)、开发区和新区教体局(办),由县区按照《南昌市中职学校春季招生管理暂行办法》为受助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生档案,并将录取通知书在放寒假前送达生源学校和学生本人,受助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联系电话与录取学校确认。 |
学生报到 | 2010.3.1.-2010.3.2. | 由生源学校集中组织或由学生家长送学生到相关职业学校报到。 |
附件2:
2010年南昌市“春蕾助学行动”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招 生 学 校 | “春蕾班”(人)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300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150 |
南昌财贸职业学校 | 50 |
南昌女子职业学校 | 200 |
合 计 | 700 |
附件3:
2010年南昌市“春蕾助学行动”招生计划分配表
单 位 | 政府资助“春蕾班” | 社会力量资助“春蕾班” |
南 昌 县 | 126 | 200人 (具体由南昌女职承担,资助方式与政府资助相同。各县区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推荐。) |
新 建 县 | 132 |
进 贤 县 | 96 |
安 义 县 | 40 |
湾 里 区 | 8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 8 |
红谷滩新区 | 7 |
高新开发区 | 21 |
英雄开发区 | 5 |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 4 |
市 属 学 校 | 30 |
厂 办 学 校 | 5 |
东 湖 区 | 4 |
西 湖 区 | 3 |
青 云 谱 区 | 4 |
青 山 湖 区 | 7 |
小 计 | 500 |
合 计 | 700人 |
2010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蕾助学行动”招生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籍 贯 | | 照 片 |
出 生 年 月 | | 政 治 面 貌 | | 民 族 | |
家庭详 细地址 | | 联 系 电 话 | |
初中就读学校 | | 拟报职业 学校、专业 | | 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 |
个人申请 | | 家庭主要成员 | 关 系 | 姓 名 | 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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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办 ?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生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 教体 局审 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 教育局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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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县区教体局、初中学校、职业学校各存一份。
县(区):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