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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12日15:22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类资助。
    (一)一类包括:低保家庭子女;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学生;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2010学年资助标准为:除基本补助1500元、再补助学费4410元和代管费(待财政批复,按实发给)。
    (二)二类包括: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2010学年资助标准为:基本补助1500元、学费4410元,合计5910元。
    一类、二类统称困难生,困难生资助面为在校生数(高一、高二、高三总学生数)的10%,如名额不足,首先保证一类困难生优先享受资助。
    (三)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一、二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奖学金奖励对象条件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在余杭区境内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优秀在校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为6月份),标准每人1000元,受奖学生数占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
    具体标准:
    1.学习成绩突出:按学年中两次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其中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2.品德操行优秀:学年中两学期品德操行分都达到90分(优秀)以上;没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严重违纪以学校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为标准)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三、注意事项
    1.高三一类、二类困难生可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他学生则不再享受。
    2.已经享受各类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学生,可以按条件同时享受奖学金。
    3.助学奖学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每学期按月分5次、通过银行卡发放。
    4.如发生银行卡丢失,请自行到中信银行挂失、补办,并将新卡号上报校财务室。
    5.新生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办理银行卡,发放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学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助学金,因此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学生将暂时无法领取助学金。
    如有疑问可向学生科唐老师咨询。
                                                       2010年10月


原标题:2010年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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