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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3日11:17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广东省教育厅

文件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粤教职函〔2010〕32号


关于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委会,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精神,探索中高职衔接培养应用型人才新路子,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突出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为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加快解决经济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推广顺德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试点工作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高职院校健康规范发展和水平提升的原则,促进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有利于中职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原则,积极开展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做到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三、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试点院校

2010年选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试点院校需于2010年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考试方案及培养方案(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E-mail:qibajiu@***)。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0年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专业为:机电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建筑类、化工类、计算机类、国际贸易类、艺术设计类等(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件2)。对口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视招生情况,院校间的生源计划可作适当调剂。

四、招生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五、学制

二年。

六、报考条件及报考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的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业岗位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二)报考办法及时间

1.对口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或单位推荐报考的办法。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20-30日。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须根据考生报考高职院校情况,于4月10日前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含身份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复印件,报名表等)分别寄送考生报考的相关高职院校。

3.社会人员须于4月5-10日根据试点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要求,直接到试点高职院校报考。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下称《报名表》)。

5.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市试点高职院校按照报名点要求编制代码,并编制考生号代码段,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6.试点高职院校须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于4月10-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信息时,须将《报名表》的有关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所需考生报名信息请参考《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正式报名信息表》(样式见附件6)相应栏目,并报名系统打印校对,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7.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cn/pgbm,报名点登录网址:http://www.***.cn/pgzb,报名点登录用户电脑需安装Java运行时5.0及以上版本。

8.试点高职院校须于4月5日前,向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了解报名操作流程。

9.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在4月5日前向学校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考生号编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的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

10.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七、考试科目和分值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八、考纲、命题及考试

(一)考纲及命题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及命题由各自主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行制订。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考试

1.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于4月25日全省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综合文化知识上午9:00-11:00,专业综合理论下午3:00-5:00。各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做好考场的选择和本市生源考试组织工作。笔试考场设在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应主动与各地级以上市招生部门联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确保考试的安全有序。

2.各试点高职院校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就近考试方式安排考生考试,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考生,于4月20日前将编排资料寄送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并通知考生依时赴考。

3.各试点高职院校,务必于4月23日前将本校有关考生资料(含考生试室编排情况、准考证存根)和试卷寄达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

4.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5.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到招生院校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试点自主招生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的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

九、录取方式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自主招生院校要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即向社会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试点自主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十、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0年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试点对口自主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0年3月中旬,确定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名单、招生计划和各地级以上市考点,公布考试大纲;各市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

2010年4月,公示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免试保送资格和加分考生名单,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发放准考证;

2010年4-5月,试点自主招生院校组织考生考试;

2010年5月,试点招生院校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免考或附加分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十二、组织保障

高职院校对口试点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职能处室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口自主招生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高教处、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和教育考试院等具体负责对口自主招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考试协调和招生录取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笔试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命题、学生报考、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

十三、其他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高职院校自行实施。录取有关手续与对口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3.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

         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4.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5.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存根样式

6. 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

7.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

   信息表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 试点 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罗伟其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杨开乔 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厅党组成员;

叶小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成员:

黄 爽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汤贞敏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邵子铀 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

胡振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黄友文 省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高招部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小山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邵子铀处长兼任,分设3个工作小组。

协调小组: 

组   长:吴艳玲;

工作人员:曾 洁;

具体负责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

院校管理小组:

组   长:吴念香;

工作人员:张坚雄;

具体负责试点高职院校资格审查,招生专业和计划审批及试点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工作等。

招生考试小组:

组   长:黄友文;

工作人员:曾少梅、周鹏程、高雷;

具体负责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考试协调和招生录取工作等。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6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6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监理)

5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50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0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100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服装设计

100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制造技术)

100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100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0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页设计)

100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

4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4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制浆造纸技术

5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设备及工艺

5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声像技术

50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广告)

30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

30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50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0

学校名称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50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光学零组件加工方向)

5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技术

10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管理(路桥)

10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

100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技术

100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0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

50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应用电子

200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软件技术

200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国际贸易

15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5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15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6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6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电子商务

6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1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1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

1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

5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商务

5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5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50

 

 

 

 

 

 

附件3: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一、 报名

1.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章程的制定工作,并于3月18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市教育局、试点高职院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

2.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除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外,未取得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一律不得报考。 

3.中职学校毕业工作未满两年(2010年8月31日止)的社会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4.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人在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不得跨类报考。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不予审核备案,不予办理新生电子注册手续。

5.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上。

6.试点高职院校须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于4月10-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信息时,须将《报名表》的有关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正式报名信息表》(样式见附件6),并打印校对,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7.试点高职院校作为高考报名点,须于4月5日前,向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了解报名操作流程。

8.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市试点高职院校按照报名点要求编制代码,并编制考生号代码段,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9.各试点高职院校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前,须在4月5日前向学校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考生号编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的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助试点高职院校做好考生号编排工作,按单考单招要求向各试点院校提供考生号代码段。

10.各试点高职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录入考生基本信息时,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特别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身年月是否与身份证上相一致。

11.考生基本信息录入后,试点高校可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基本信息,用于相关统计分析和考试编排。

二、命题及试卷印刷包装

1.试卷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加强命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

三、考试及体检

1.试点自主招生考试由各地级市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协助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各试点高职院校须按生源所在地就近安排考生考试。

2.各试点高职院校务必于4月23日前将本校有关考生资料(含考生试室编排情况、准考证存根)和试卷寄达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

3.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4月18日前做好考生笔试考试编排工作。编排时,须按每组(试室)30人(尾数可少于30人)进行编排。

4.各试点院校须按每生31元标准向各市招生考生机构支付考试费用。

5.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要做好笔试评卷工作。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到招生院校进行专业技能考试。

6.试点自主招生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的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

7.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8.取得专业技能考试资格的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技能考试时上交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9.各试点高职院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考试时,要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信息是否一致,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录取

1.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5月25日前按招生章程的规定做好录取工作。各院校录取原则须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2.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8-30日开通录取系统,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在此时间内,按要求录入拟录取考生信息,并通过录取系统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3.各院校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时,须将录取名册、考生有关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上送审核。

4.各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4: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考生号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是否服从校际调剂

是□       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技能证书

名称及等级

 

技能比赛名称及获奖等级

 

主要家庭成员

姓   名

关 系

单           位

职   务

 

 

 

 

 

 

 

 

 

 

 

 

学校或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    日

注:此表由考生填报,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已报名“3+证书”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考生号栏。未报名“3+证书”考试的考生,考生号栏由试点院校填写。

附件5: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存根样式

 

2010年广东省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存根         

姓名:   性别:  

考  生  号: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 

考试编排:第 组第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

2010年广东省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2)准   考   证

姓      名:  性别: 

考  生  号: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

 

考试编排:第 组第 

 

注:1、准考证由试点院校寄发考生。

2、存根按编组顺序整理交给有关考场考试备查。

3、试点院校须在相片处加盖骑缝章。无盖章准考证无效。

附件6:

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

e-mail

1

省教育厅高教处

张坚雄

科长

020-37627715

 

2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曾少梅

副主任 

 020-38627832

 

 

3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周鹏程

科员

020-38627998

 

 

4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高  雷

科员

020-38627920

 

 

5

省教育厅高中职处

曾  洁

科长

020-37627176

020-37627457

6

广州市教育局职成处

李  洁

调研员

020-22083665

020-22083630

7

广州市招考办

冯建新

科长

83861663-8401

83861369-8401

 

8

深圳市教育局职成处

冯迪新

主任科员

0755-82105674

 

 

9

深圳市招考办

蔡  勤

主任科员

0755-82207152

0755-82294042

 

10

珠海市教育局职成科

石玉屏

科长

0756-2121330

0756-2121309

11

珠海市招生办

李  葵

主任

0756-2121326

0756-2258097

 

12

汕头市教育局职成科

冯永群

科长

0754-88853405

 

 

13

汕头市招生办

盖小军

主任

0754-88860195

 

 

14

佛山市教育局职成科

梁显光

科长

0757-83205011

0757-83322615

 

15

佛山市招生办

高益辉

科长

0757-83205076

0757-83364543

 

16

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温必禄

科长

0751-8614628

0751-8614628

17

韶关市招考中心

李忠龄

副主任

0751-8917822

0751-8884477

18

河源市教育局职成科

何利生

副科长

0762-3388620

0762-3388620

19

河源市招生办

黄碧亮

科员

0762-3386089

0762-3386089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

e-mail

20

梅州市教育局职成科

张赞资

科长

0753-2180891

0753-2180892

 

21

梅州市考试中心

邹伟荣

主任

0753-2180858

0753-2180858

 

22

惠州市教育局大中专办

谢  茵

主任

0752-2260297

0752-2260297

23

惠州市考试中心

魏  纲

主任

0752-2638989

0752-2397288

 

24

汕尾市教育局职成科

何文山

副科长

0660-3390690

0660-3390690

 

25

汕尾市考试中心

曾木印

负责人

0660-3390696

0660-3390660

 

26

东莞市教育局职成科

钟浩林

科长

0769-23126121

0769-23126120

 

27

东莞市招生办

祁沛林

主任

0769-23126088

0769-23126081

 

28

中山市教育局高成职科

刘小刚

科长

0760-88311755

0760-88322086

29

中山市招生办

肖业恒

主任

0760-88876208

0760-88876107

30

江门市教育局职成办

徐卫江

主任

0750-3503926

0750-3503928

31

江门市招生办

李保根

主任

0750-3503933

0750-3503938

32

阳江市教育局职成科

周  毅

科长

0662-3333086

0662-3333086

33

阳江市招生办

岑长洪

主任

0662-3333920

0662-3333920

 

34

湛江市教育局职成科

肖容江

科长

0759-3337674

0759-3337674

35

湛江市招考办

梁其燕

技术员

0759-3315875

0759-3315875

36

茂名市教育局职成科

李  照

科长

0668-2270490

 

37

茂名市考试中心

苏  科

主任

0668-2270731

0668-2270731

38

肇庆市教育局职成科

黄培升

副科长

0758-2829364

0758-2829364

 

39

肇庆市招生办

许颖林

副主任

0758-2827603

0758-2833872

 

40

清远市教育局职成科

刘细花

副科长

 

0763-3368078

 

41

清远市招生办

黄国平

副主任

0763-3363863

0763-3384648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

e-mail

42

潮州市教育局职成科

李粤斌

副科长

0768-2805022

0768-2805014

 

43

潮州市招生办

谢  淳

主任

0768-2805031

0768-2805027

 

44

揭阳市教育局职成科

王涌平

主任

0663-8724406

0663-8724406

 

45

揭阳市招生办

杨智河

副主任

0663-8724409

0663-8724344

 

46

云浮市教育局职成科

林文裕

科员

0766-8835195

0766-8982506

47

云浮市招生办

谢刚毅

主任科员

0766-8830608

0766-8982506

 

48

顺德区教育局职成科

劳国明

科长

0757-22830228

0757-22830277

49

顺德区招生办

暨耀文

科长

0757-22835799

0757-22835778

5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韩奇生

招办副主任

0755-26731715

0755-26731715

51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黄  敏

招生就业办主任

020-84742345

34878469

52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陈伟民

招生办主任

020-86123135

020-86123135

 

53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张  斌

招生办主任

020-61230198

020-61239328

 

54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储晓鸣

处长

 

0757-22323761

 

5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谢文胜

招生就业处处长

020-37236028

020-87025935

56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陈君枨

处长

38490919

38490919

57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王  迪

招生办副主任

020-38458158

020-38458158

58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朱燕萍

招办副主任

020-61362252

020-61362251

59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陈斯城

招办主任

020-87745757

020-87243522

6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黄文大

招就处处长

86375471

86375473

61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

陈传尚

院长助理

0763-3936678

0763-3936678

62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李文萍

招生办主任

0762-3800003

0762-3800006

63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陈锐敏

招办主任

0760-85592875

0760-88291295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

e-mail

6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余忠信

招办负责人

0769-23306014

0769-23306014

65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金  伟

 

0756-7796101

0756-7796186

附件7: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                 县区:              报名点:

姓  名

 

性  别

 

学业水平考号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 件 号

 

户口所在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考生属性

 

考生科类

 

考试类型

 

考生类别

 

毕业类别

 

毕业中学

 

有何特长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收件人

 

通迅地址

 

邮政编码

 

 

简 从

历 起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过

任何职务

 

 

 

 

 

 

 

 

 

 

 

 

家   

庭 主

主 要

要 社

成 会

员 关

和 系

与本人关系

姓名

政治面貌

现在何单位工作

任何职务

 

 

 

 

 

 

 

 

 

 

 

 

 

 

 

报考科目

 

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签名,考生签名后所有的信息将不能更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考试县区:

报考科目:

请于  月  日后凭此回执领取普通准考证;术科或体育尖子准考证另外发放,领取时间请联系报名点。

 


原标题:2010年广东省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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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010年广东省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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