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
文件 |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
粤教职函〔2010〕32号
关于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委会,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精神,探索中高职衔接培养应用型人才新路子,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突出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为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加快解决经济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推广顺德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试点工作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高职院校健康规范发展和水平提升的原则,促进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有利于中职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原则,积极开展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做到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三、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试点院校
2010年选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试点院校需于2010年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考试方案及培养方案(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E-mail:qibajiu@***)。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0年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专业为:机电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建筑类、化工类、计算机类、国际贸易类、艺术设计类等(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件2)。对口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视招生情况,院校间的生源计划可作适当调剂。
四、招生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五、学制
二年。
六、报考条件及报考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的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业岗位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二)报考办法及时间
1.对口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或单位推荐报考的办法。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20-30日。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须根据考生报考高职院校情况,于4月10日前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含身份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复印件,报名表等)分别寄送考生报考的相关高职院校。
3.社会人员须于4月5-10日根据试点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要求,直接到试点高职院校报考。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下称《报名表》)。
5.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市试点高职院校按照报名点要求编制代码,并编制考生号代码段,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6.试点高职院校须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于4月10-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信息时,须将《报名表》的有关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所需考生报名信息请参考《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正式报名信息表》(样式见附件6)相应栏目,并报名系统打印校对,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7.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cn/pgbm,报名点登录网址:http://www.***.cn/pgzb,报名点登录用户电脑需安装Java运行时5.0及以上版本。
8.试点高职院校须于4月5日前,向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了解报名操作流程。
9.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在4月5日前向学校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考生号编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的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
10.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七、考试科目和分值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八、考纲、命题及考试
(一)考纲及命题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及命题由各自主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行制订。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考试
1.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于4月25日全省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综合文化知识上午9:00-11:00,专业综合理论下午3:00-5:00。各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做好考场的选择和本市生源考试组织工作。笔试考场设在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应主动与各地级以上市招生部门联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确保考试的安全有序。
2.各试点高职院校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就近考试方式安排考生考试,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考生,于4月20日前将编排资料寄送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并通知考生依时赴考。
3.各试点高职院校,务必于4月23日前将本校有关考生资料(含考生试室编排情况、准考证存根)和试卷寄达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
4.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5.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到招生院校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试点自主招生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的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
九、录取方式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自主招生院校要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即向社会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试点自主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十、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0年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试点对口自主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0年3月中旬,确定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名单、招生计划和各地级以上市考点,公布考试大纲;各市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
2010年4月,公示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免试保送资格和加分考生名单,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发放准考证;
2010年4-5月,试点自主招生院校组织考生考试;
2010年5月,试点招生院校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免考或附加分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十二、组织保障
高职院校对口试点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职能处室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口自主招生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高教处、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和教育考试院等具体负责对口自主招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考试协调和招生录取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笔试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命题、学生报考、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
十三、其他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高职院校自行实施。录取有关手续与对口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3.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
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4.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5.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存根样式
6. 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
7.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
信息表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 试点 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罗伟其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杨开乔 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厅党组成员;
叶小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成员:
黄 爽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汤贞敏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邵子铀 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
胡振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黄友文 省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高招部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小山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邵子铀处长兼任,分设3个工作小组。
协调小组:
组 长:吴艳玲;
工作人员:曾 洁;
具体负责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
院校管理小组:
组 长:吴念香;
工作人员:张坚雄;
具体负责试点高职院校资格审查,招生专业和计划审批及试点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工作等。
招生考试小组:
组 长:黄友文;
工作人员:曾少梅、周鹏程、高雷;
具体负责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考试协调和招生录取工作等。
附件2:
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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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60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60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监理) |
50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 |
5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0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10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服装设计 |
1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制造技术) |
1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
1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页设计) |
1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00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 |
40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4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制浆造纸技术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印刷设备及工艺 |
5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声像技术 |
50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设计(广告) |
30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 |
30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50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50 |
学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50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光学零组件加工方向) |
5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运用技术 |
10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管理(路桥) |
10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贸易实务 |
100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运用技术 |
100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00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 |
50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应用电子 |
200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软件技术 |
200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国际贸易 |
15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5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5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6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装潢艺术设计 |
6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6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10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装潢艺术设计 |
10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贸易 |
10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 |
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商务 |
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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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一、 报名
1.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章程的制定工作,并于3月18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市教育局、试点高职院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
2.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除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外,未取得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一律不得报考。
3.中职学校毕业工作未满两年(2010年8月31日止)的社会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4.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人在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不得跨类报考。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不予审核备案,不予办理新生电子注册手续。
5.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上。
6.试点高职院校须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于4月10-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信息时,须将《报名表》的有关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正式报名信息表》(样式见附件6),并打印校对,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7.试点高职院校作为高考报名点,须于4月5日前,向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了解报名操作流程。
8.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市试点高职院校按照报名点要求编制代码,并编制考生号代码段,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9.各试点高职院校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前,须在4月5日前向学校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考生号编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的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助试点高职院校做好考生号编排工作,按单考单招要求向各试点院校提供考生号代码段。
10.各试点高职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录入考生基本信息时,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特别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身年月是否与身份证上相一致。
11.考生基本信息录入后,试点高校可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基本信息,用于相关统计分析和考试编排。
二、命题及试卷印刷包装
1.试卷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加强命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
三、考试及体检
1.试点自主招生考试由各地级市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协助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各试点高职院校须按生源所在地就近安排考生考试。
2.各试点高职院校务必于4月23日前将本校有关考生资料(含考生试室编排情况、准考证存根)和试卷寄达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
3.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4月18日前做好考生笔试考试编排工作。编排时,须按每组(试室)30人(尾数可少于30人)进行编排。
4.各试点院校须按每生31元标准向各市招生考生机构支付考试费用。
5.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要做好笔试评卷工作。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到招生院校进行专业技能考试。
6.试点自主招生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的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
7.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8.取得专业技能考试资格的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技能考试时上交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9.各试点高职院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考试时,要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信息是否一致,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录取
1.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5月25日前按招生章程的规定做好录取工作。各院校录取原则须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2.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8-30日开通录取系统,各试点高职院校须在此时间内,按要求录入拟录取考生信息,并通过录取系统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3.各院校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时,须将录取名册、考生有关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上送审核。
4.各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4: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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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考生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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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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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
报考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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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校际调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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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个 人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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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技能证书 名称及等级 |
|
|||||||||||||
技能比赛名称及获奖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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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 |
姓 名 |
关 系 |
单 位 |
职 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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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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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或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 日 |
注:此表由考生填报,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已报名“3+证书”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考生号栏。未报名“3+证书”考试的考生,考生号栏由试点院校填写。
附件5: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存根样式
姓名: 性别: 考 生 号: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 考试编排:第 组第 号 |
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 姓 名: 性别: 考 生 号: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 : 考试编排:第 组第 号 |
注:1、准考证由试点院校寄发考生。
2、存根按编组顺序整理交给有关考场考试备查。
3、试点院校须在相片处加盖骑缝章。无盖章准考证无效。
附件6:
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 |
|
1 |
省教育厅高教处 |
张坚雄 |
科长 |
020-37627715 |
|
||
2 |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
曾少梅 |
副主任 |
020-38627832 |
|
|
|
3 |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
周鹏程 |
科员 |
020-38627998 |
|
|
|
4 |
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
高 雷 |
科员 |
020-38627920 |
|
|
|
5 |
省教育厅高中职处 |
曾 洁 |
科长 |
020-37627176 |
020-37627457 |
||
6 |
广州市教育局职成处 |
李 洁 |
调研员 |
020-22083665 |
020-22083630 |
||
7 |
广州市招考办 |
冯建新 |
科长 |
83861663-8401 |
83861369-8401 |
|
|
8 |
深圳市教育局职成处 |
冯迪新 |
主任科员 |
0755-82105674 |
|
|
|
9 |
深圳市招考办 |
蔡 勤 |
主任科员 |
0755-82207152 |
0755-82294042 |
|
|
10 |
珠海市教育局职成科 |
石玉屏 |
科长 |
0756-2121330 |
0756-2121309 |
||
11 |
珠海市招生办 |
李 葵 |
主任 |
0756-2121326 |
0756-2258097 |
|
|
12 |
汕头市教育局职成科 |
冯永群 |
科长 |
0754-88853405 |
|
|
|
13 |
汕头市招生办 |
盖小军 |
主任 |
0754-88860195 |
|
|
|
14 |
佛山市教育局职成科 |
梁显光 |
科长 |
0757-83205011 |
0757-83322615 |
|
|
15 |
佛山市招生办 |
高益辉 |
科长 |
0757-83205076 |
0757-83364543 |
|
|
16 |
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
温必禄 |
科长 |
0751-8614628 |
0751-8614628 |
||
17 |
韶关市招考中心 |
李忠龄 |
副主任 |
0751-8917822 |
0751-8884477 |
||
18 |
河源市教育局职成科 |
何利生 |
副科长 |
0762-3388620 |
0762-3388620 |
||
19 |
河源市招生办 |
黄碧亮 |
科员 |
0762-3386089 |
0762-3386089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 |
|
20 |
梅州市教育局职成科 |
张赞资 |
科长 |
0753-2180891 |
0753-2180892 |
|
|
21 |
梅州市考试中心 |
邹伟荣 |
主任 |
0753-2180858 |
0753-2180858 |
|
|
22 |
惠州市教育局大中专办 |
谢 茵 |
主任 |
0752-2260297 |
0752-2260297 |
||
23 |
惠州市考试中心 |
魏 纲 |
主任 |
0752-2638989 |
0752-2397288 |
|
|
24 |
汕尾市教育局职成科 |
何文山 |
副科长 |
0660-3390690 |
0660-3390690 |
|
|
25 |
汕尾市考试中心 |
曾木印 |
负责人 |
0660-3390696 |
0660-3390660 |
|
|
26 |
东莞市教育局职成科 |
钟浩林 |
科长 |
0769-23126121 |
0769-23126120 |
|
|
27 |
东莞市招生办 |
祁沛林 |
主任 |
0769-23126088 |
0769-23126081 |
|
|
28 |
中山市教育局高成职科 |
刘小刚 |
科长 |
0760-88311755 |
0760-88322086 |
||
29 |
中山市招生办 |
肖业恒 |
主任 |
0760-88876208 |
0760-88876107 |
||
30 |
江门市教育局职成办 |
徐卫江 |
主任 |
0750-3503926 |
0750-3503928 |
||
31 |
江门市招生办 |
李保根 |
主任 |
0750-3503933 |
0750-3503938 |
||
32 |
阳江市教育局职成科 |
周 毅 |
科长 |
0662-3333086 |
0662-3333086 |
||
33 |
阳江市招生办 |
岑长洪 |
主任 |
0662-3333920 |
0662-3333920 |
|
|
34 |
湛江市教育局职成科 |
肖容江 |
科长 |
0759-3337674 |
0759-3337674 |
||
35 |
湛江市招考办 |
梁其燕 |
技术员 |
0759-3315875 |
0759-3315875 |
||
36 |
茂名市教育局职成科 |
李 照 |
科长 |
0668-2270490 |
|
||
37 |
茂名市考试中心 |
苏 科 |
主任 |
0668-2270731 |
0668-2270731 |
||
38 |
肇庆市教育局职成科 |
黄培升 |
副科长 |
0758-2829364 |
0758-2829364 |
|
|
39 |
肇庆市招生办 |
许颖林 |
副主任 |
0758-2827603 |
0758-2833872 |
|
|
40 |
清远市教育局职成科 |
刘细花 |
副科长 |
|
0763-3368078 |
|
|
41 |
清远市招生办 |
黄国平 |
副主任 |
0763-3363863 |
0763-3384648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 |
|
42 |
潮州市教育局职成科 |
李粤斌 |
副科长 |
0768-2805022 |
0768-2805014 |
|
|
43 |
潮州市招生办 |
谢 淳 |
主任 |
0768-2805031 |
0768-2805027 |
|
|
44 |
揭阳市教育局职成科 |
王涌平 |
主任 |
0663-8724406 |
0663-8724406 |
|
|
45 |
揭阳市招生办 |
杨智河 |
副主任 |
0663-8724409 |
0663-8724344 |
|
|
46 |
云浮市教育局职成科 |
林文裕 |
科员 |
0766-8835195 |
0766-8982506 |
||
47 |
云浮市招生办 |
谢刚毅 |
主任科员 |
0766-8830608 |
0766-8982506 |
|
|
48 |
顺德区教育局职成科 |
劳国明 |
科长 |
0757-22830228 |
0757-22830277 |
||
49 |
顺德区招生办 |
暨耀文 |
科长 |
0757-22835799 |
0757-22835778 |
||
50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韩奇生 |
招办副主任 |
0755-26731715 |
0755-26731715 |
||
51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黄 敏 |
招生就业办主任 |
020-84742345 |
34878469 |
||
52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陈伟民 |
招生办主任 |
020-86123135 |
020-86123135 |
|
|
53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张 斌 |
招生办主任 |
020-61230198 |
020-61239328 |
|
|
54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储晓鸣 |
处长 |
|
0757-22323761 |
|
|
55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谢文胜 |
招生就业处处长 |
020-37236028 |
020-87025935 |
||
56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陈君枨 |
处长 |
38490919 |
38490919 |
||
57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王 迪 |
招生办副主任 |
020-38458158 |
020-38458158 |
||
58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朱燕萍 |
招办副主任 |
020-61362252 |
020-61362251 |
||
59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陈斯城 |
招办主任 |
020-87745757 |
020-87243522 |
||
6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黄文大 |
招就处处长 |
86375471 |
86375473 |
||
61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 |
陈传尚 |
院长助理 |
0763-3936678 |
0763-3936678 |
||
62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李文萍 |
招生办主任 |
0762-3800003 |
0762-3800006 |
||
63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陈锐敏 |
招办主任 |
0760-85592875 |
0760-88291295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 |
|
64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余忠信 |
招办负责人 |
0769-23306014 |
0769-23306014 |
||
65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金 伟 |
|
0756-7796101 |
0756-7796186 |
附件7: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 县区: 报名点:
姓 名 |
|
性 别 |
|
学业水平考号 |
|
|
||||||||
出生日期 |
|
证件类型 |
|
证 件 号 |
|
|||||||||
户口所在地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考生属性 |
|
考生科类 |
|
考试类型 |
|
|||||||||
考生类别 |
|
毕业类别 |
|
毕业中学 |
|
|||||||||
有何特长 |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联系人 |
|
|||||||||
收件人 |
|
通迅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
简 从 高 中 阶 段 历 起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过 |
任何职务 |
||||||||||
|
|
|
|
|||||||||||
|
|
|
|
|||||||||||
|
|
|
|
|||||||||||
家 庭 主 主 要 要 社 成 会 员 关 和 系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政治面貌 |
现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报考科目 |
|
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签名,考生签名后所有的信息将不能更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考试县区: |
|
报考科目: |
|
请于 月 日后凭此回执领取普通准考证;术科或体育尖子准考证另外发放,领取时间请联系报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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