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0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方案
为贯彻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我省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省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变,优化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简称广科院)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构建有鲜明特色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高职教育体系与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指引,针对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我省经济生产方式转变的需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为基础,全面提升广科院的办学水平和能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开拓学校自主招生新渠道,探索具有鲜明特色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适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就读地点 |
应用电子技术 | 二年 | 200人 | 珠海校区 |
软件技术 | 二年 | 200人 | 珠海校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二年 | 150人 | 珠海校区 |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的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业岗位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五、 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二)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20-30日。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于 4月 10日前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含身份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复印件,报名表等)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三)社会人员于4月5-10日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市试点高职院校按照报名点要求编制代码,并编制考生号代码段,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六)我校负责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于4月10-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
(七)我校于 4月 5日前,向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了解报名操作流程。
(八)我校在4月5日前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索取考生号编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的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
(九)我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六、招生原则和程序
(一)招生原则
在对考生进行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程序
1、公布招生考试方案。成立工作职能小组-→制定自主招生考试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宣传。
2、考生报名。考生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提交考生有关证件资料复印件、照片和报名表-→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公布确定成功报名名单-→发放准考证。
3、考试测试。成立各招生专业专家小组-→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公布成绩-→向省考试院汇报笔试及分数划线情况-→划定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分数线-→确定并公布获得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考生名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向省考试院汇报技能测试与面试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
4、录取。拟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到省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
七、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考试地点
1、笔试地点:视考生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面试地点:本校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考试科目 | 分值 | 考试时间 |
综合文化知识 | 200分 | 4月25日 | 上午9:00-11;00 |
专业综合理论 | 150分 | 下午3:00-5:00 |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 150分 | 5月13-14日 | 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
(二)考试内容
1、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
2、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以专业基础知识及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
3、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八、免考或附加分条件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二)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九、广科院2010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和要求 | 负责单位 |
1 | 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考试方案和培养方案 | 3月15日前 | 广科院 |
2 | 公布招生章程和考试大纲 | 3月20日前 | 广科院 |
3 | 招生宣传发动 | 4月5日前。招生宣传材料发各市招办和中职学校 | 广科院,各市招办,各中职学校 |
4 | 应届毕业生组织报考 | 3月20-30日。4月10日前将考生证件资料复印件和报名表寄送广科院 | 各中职学校 |
5 | 社会人员报考 | 4月5-10日。考生直接来广科院珠海校区报考 | 广科院、各市招办 |
6 |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4月10-15日。按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合格考生资料录入报名系统 | 广科院 |
7 | 向各市考试机构寄送考生编排资料,通知考生依时赴考 | 4月20日前。 | 广科院 |
8 | 向各市考试机构寄达试卷和考生资料(含考室编排情况和准考证存根) | 4月23日前 | 广科院 |
9 | 笔试考试 | 4月25日 | 各市招办,广科院 |
10 | 成绩评定,划出参加技能测试面试分数线,拟定名单报省考试院并公示 | 5月6日前 | 广科院 |
11 | 考生自行体检 | 5月10日前。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在参加技能测试面试时上交体检表 | 考生 |
12 | 技能测试面试 | 5月13-14日 | 广科院 |
13 | 汇总各科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并通知考生 | 5月20日前 | 广科院 |
14 | 确定拟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并公示 | 5月25日前。 | 广科院 |
15 | 按要求录入拟录取考生信息,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 5月28-30日。录取名册和考生材料报考试院审核 | 广科院 |
16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6月10日前 | 广科院 |
十、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了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刘惠坚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姚宏城,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刘洁、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黄仕初和纪委书记李桂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自主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姚宏城兼办公室主任,招就中心主任刘晓华任副主任;并相应成立了考务组、专家组、录取组、后勤组和纪律检查组,确保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