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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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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请下载)


    一、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

    ㈠报名资格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须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已获得学士学位(须与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人员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㈡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㈢报名日期:

    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㈣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 -68945819;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 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港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83969368;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㈤报名手续(考生需向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申请表、登记卡、学者书面推荐表(由报考点提供);

    ②身份证明材料: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澳门考生需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③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彩色照片2张;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提供就读证明);

    ⑤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⑥体格检查表(检查项目可从网上下载);

    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说明:

1.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

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3.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4.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

5.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6.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㈥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名称详见专业目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㈠初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医学、教育学专业考一门外语和一门业务课),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医学、教育学业务课满分为 300 分;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㈡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北京、台湾、香港、澳门四个考点)负责安排(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日期:2010年4月17日至1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8日8:30-14:30进行。

    ㈢复试地点、日期

    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校内

    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0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1.全日制学习学制2-3年;

    2.自费兼读(在职)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需延长1-2年。

    七、学费

    1.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

    2. 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3.我校设有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港澳台在校生均可申请。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林清泉 黄玲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 传真:0591-83769584

     网址:http://www2.***.cn/yjsc

 


原标题:2010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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