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基本要求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考试情况及招生规模,研究确定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的基本分数线。我校2010年录取基本分数线为:具有学士学位,初试GCT总分不低于186分且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拟破格录取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录取限额
2010年我校招生限额为80人,各领域招生限额按有学位上线比例分配如下:材料工程20人、化学工程23人、动力工程19人、环境工程18人。
三、资格审查复核
2010年我校对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复核。请各招生院系采取有效办法及时对符合我校2010年工程硕士录取基本要求考生进行资格进行审查复核。资格审查复核时,考生须提交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符合我校2010年工程硕士录取基本要求,以2009年GCT考试成绩报读我校2010年工程硕士的考生,也须提交上述材料及2009年GCT考试成绩单给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在2009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但录取后未报到(或入学后退学)的考生,需提交2009年录取学校放弃该生录取函(未报到或退学证明)。
四、其他工作要求
考核、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请各院系认真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常州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工程硕士考生第二阶段测试情况表》(每位考生一份)和《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及《常州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请务必于 2011年 1月 10日前将以上录取材料及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报交研招办。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