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2010〕21号
常大〔2010〕21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常州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设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常州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设置办法
一、培养目标
1.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以学习为主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
3.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为三年,长不超过五年。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
1.工程硕士学位的课程应针对本工程领域专业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其中外语课程的要求是能较熟练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较好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3.课程设置框架及必修环节
(1)必修课程(至少17学分)
政治理论 2学分
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 5学分
基础理论类课程 4学分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 10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3门) 11学分
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3)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各工程领域具体课程设置见相应工程领域课程设置表。
四、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
(1)工程设计
(2)研究论文
3.评审与答辩
(1)工程硕士生必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由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五、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按《常州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