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187 学院代号:E7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46号
(三)颁发毕业证书:高职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中专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472-6915151 6915152 6915153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5226
学院网址:http: // 邮政编码:014040
二、招生对象、录取规程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1.三年制高职: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毕业生,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划线录取。
2.五年制高职:招收内蒙古自治区内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需参加所属盟市2010年中考,并到本人所在盟市教育主管部门填报志愿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在8月份统一录取。补录时间为10月份。
3.中专:学院招收初中中专(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中专(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生,实行自主招生登记入学。凡自主登记的学生要凭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并择优录取,录取学生交纳报名及录取费80元,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提档比例:三年制高职由学院根据自治区招生计划、划定的批次及录取低控制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五年制高职按各盟市招生录取分数线由高至低择优录取;中专按报名次序办理。
(三)录取照顾政策: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学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规定办理。
(四)录取要求:三年制高职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对铁路特种专业的身体要求;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以我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按内蒙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五年制高职考生由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到校后再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网上备案;中专新生报到后,需进行网上预注册(http://wwwl.nm.***/xjzcweb/),预注册成功后,再用二代身份证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网上备案;新生报到时必须持二代身份证。
三、奖学金、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不含中专学生、五年制前三年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普通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中专学生、五年制前三年学生),可获奖励资助每人每年5000元。
(三)学院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用于鼓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一等奖学金:高职生每年1200元,中职生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高职生每年900元,中职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高职生每年600元,中职生每年400元。
(四)国家助学金:凡我院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旗(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指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中专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五)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我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和特困生档案,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原标题:2010年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