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鹿泉市职业教育中心)
2009年春季招生简章
石家庄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第一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第一批“国家级专业实训基地”(电子电工与自动化),“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河北省先进单位”,“河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先进单位”,“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石家庄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学校获得“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化工专业是省级专业实训基地。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劳动部、省政府、市政府等各级领导都曾莅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学校切实为学生就业负责,坚持“立足当地,面向京津,放眼全国”,大力拓展就业市场。学校同3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协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数年在98%以上。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2、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思想品德良好、无劣迹。
二、招生专业、名额、学制及学费
专业名称 | 名额(人) | 学制(年) | 学费(元/学期) |
机械加工技术 | 50 | 3 | 1300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50 | 2 | 1300 |
焊接 | 50 | 3 | 1300 |
电子电工 | 50 | 3 | 1300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50 | 3 | 1200 |
空乘与旅游宾馆管理 | 50 | 3 | 1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 | 3 | 1000 |
三、待遇
1、学习期间,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农村含县城及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返乡农民工可持有效证件学费减半。
2、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
3、学制期满两年,学校负责安排实习性就业。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低工资待遇。学生毕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各种社会保险。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以留校继续学习或另行推荐工作。
四、每专业30人以上开班,一学期后允许调整专业。
五、学校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
乘车路线:学校每周均有公交班车直达各乡镇,交通便利。
联系电话:82016530 82193060
联 系 人:王春杰 裴书凯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原标题:2009年石家庄鹿泉职教中心春季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