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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财经专修学院“专升本”招生答考生问

  2013年04月23日14:32  江西财经专修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院性质

江西财经专修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突出“健全人格+复合专业+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特色,着力为服务城市化建设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造型人才,内设:财经学院、物流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录取规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跨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

(4)“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学籍统一转入江西财经专修学院;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实际报到人数不能达到单独编班要求的,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就读;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江西财经专修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其他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6000元/生?年)。

 

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专转本”学生按照教育部和江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转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以江西财经专修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财经专修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并以江西财经专修学院名称具印;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高奖助金额可达11000元/学年,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困、补等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在校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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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09年江西财经专修学院“专升本”招生答考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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