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09年多伦县职教中心招生优惠奖励办法

  2015年08月07日10:38  多伦县职业教育中心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促进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面向全社会实施优惠招生奖励办法。
(一) 初三班主任奖
1、中考成绩占我县前100名、前101-200名、前201-300名的考生:
①在我县参加中考,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入学后分别奖励本县初三班主任:300元/生、200元/生、100元/生。
②外旗县就读考生,不受志愿限制,按上述标准奖励推荐入读我校的外旗县初三班主任。
2、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300名以外考生:
①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奖励50元/生(外旗县就读考生不受志愿限制)。
②非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奖励推荐入读我校的本县初三班主任20元/生。
3、未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①第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奖励10元/生(外旗县就读考生不受志愿限制)。
②在我县参加中考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再奖励班主任。
4、未参加中考的县内外学生,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入学后奖励推荐入读我校的县内外初三班主任10元/生。
(二) 凡招收未纳入初三班主任奖励范围的学生,面向全社会实施奖励,包括:
1、达到重点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非第一志愿县内外考生,入学后奖励200元/生;
2、介于上述分数线和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之间的非第一志愿县内外考生,入学后奖励150元/生;
3、未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的非第一志愿县内外考生,入学后奖励100元/生;
4、未参加中考的县内外学生,入学后奖励50元/生。
(三)对县内初中学校,根据入读我校学生数量,分别给予学校一定数额奖励。
(四)为顺利完成上级下达招生任务,要求本校教职工每人至少完成一名招生任务,并根据完成任务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晋级重要参考依据(未完成任务者,评优、评先予以一票否决)。
                         多伦县职教中心
                             二00九年五月
原标题:2009年多伦县职教中心招生优惠奖励办法


奖学金 优惠政策
手机版:2009年多伦县职教中心招生优惠奖励办法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