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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简介

  2016年08月05日23:41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校创建于1956年,国家级重点、辽宁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地处环渤海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一锦州市区。学校占地4100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现有在校生3269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生活条件一流。建有教学楼、实骏图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和学生食堂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职工住宅、生活福利用房等配套齐全、比例优于国家要求。校园绿树成荫,彩路通幽,花团锦簇,绿草如茵。
学校曾荣获教育部“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规划”研究项目《国内外中等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优秀学校,农业部全国农业系统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先进单位,辽宁省教委、省体委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辽宁省建设厅、省绿化办绿化先进单位,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共锦州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锦州市政府花园式学校,锦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凭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中考成绩即可入学,动中毕业生学制三年,高中毕业生学制一年。饭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要求;男生自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O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形体标准。计管机及应用(数码影视艺术专门化)要求有绘画功底。
2、提前来我校预报到学生减免500元/生。
3、学校对农构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
4.学校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并对困难学生负责安排勤工俭学,帮助完成学业。
5、学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因特殊原因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按自关规定调整专业。
6、学校与高职学院联合办学,设立“3+2”高职班,招主对象为参加中考被正式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7.入学后可通过参加中国农业大学、渤海大学高中起点专科学历学习。
8、优秀毕业生可以保送到省内本科院校学习。学校开设高考补习班,学王可以参加高考。
9、学生毕业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教育厅颁发的毕业证书,省人事厅颁发的派遣证,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发给全国通用的计算机等级证、会计证、绿化等级证、电子商务员证、通用管理能力等级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等。
10.学校采取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开学时间4目18曰,秋季招生开学时间8目8曰。
 


原标题:2008年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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