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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上海)

  2017年10月04日15:05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招生章程(上海)

 

院校名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代码:1611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专科普通高校

办学许可证号: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2、考生语种要求:英语。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5、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按上海市政策规定照顾、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成绩顺次录取。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收费标准均为13000元/学年。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时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做适当调整。

  ⑶、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邮 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fax)

  网    址:www.***       电子邮箱:zb@***


原标题:2008年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上海)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08年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上海)(招生代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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